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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讓廣告片不再令人掃興:索尼如何以專利保護互動式影音體驗? 483 期

Author 作者 許文馨/恆融智慧財產事務所專利師。

使用影音媒體觀看電視節目或影片時,穿插在節目和影片之間的廣告雖然提供了觀看者短暫的休息時間,卻也一定程度地影響觀影體驗。現今大多數電視媒體中的廣告無法跳轉或停止播映;而影音平台如Youtube的部分廣告可以在特定秒數後略過,或是推出高級會員專案,讓購買會籍的使用者可以不必觀看廣告。但是廣告必然就只能令人厭煩嗎?有沒有其他方式,能夠在達到廣告效果的前提下,提供使用者一定程度的娛樂效果,藉此兼顧廣告效果與受眾的心靈愉悅程度?

(123RF)

對電視大喊就能略過廣告!

索尼公司(SONY)在2009年向美國專利與商標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提出一件發明專利的申請案,名為「用以將電視廣告轉換為互動式網路電動玩具的系統」。這件申請案在2010年10月28日公開,並在2012年8月21日獲准專利(US 8246454 B2),以下提及簡稱為「索尼專利」。

在這件專利案中,索尼公司提供了數種能夠將廣告轉化成互動式影音片段、甚至是電玩遊戲的提案。舉例來說,圖一這件專利的其中一張圖式就顯示,使用者在觀看一般電視節目的期間,出現廣告時,使用者可以對著播映裝置喊出當下所播放廣告的廠商名稱,以終止廣告。換句話說,只要你能正確回答出廠商的名稱,就不用觀看完整的廣告了!

如圖一所示,當電視畫面中出現麥當勞新推出的漢堡廣告時,你可以依據畫面指示,在客廳中對電視大喊「麥當勞!」當然,如果你想要的話,可以一併起身並高舉雙手以增加這個過程的娛樂性。然後,廣告就會終止播映,你就可以繼續觀看電視節目了。

乍看之下這個停止播映廣告的方案似乎有點滑稽,不過仔細想想,雖然使用者沒有觀看完整的廣告,但由於必須要依照指示喊出廣告廠商的名稱,在某種程度上廣告的效果已然達成。

圖一:索尼公司在2009年提出的發明專利「用以將電視廣告轉換為互動式網路電動玩具的系統」。(public domain)

創意構想如何轉化取得專利權保護?

與我們所熟知的各種技術不同,以上描述的是一種創意的廣告概念。那麼,像這樣的技術方案,要如何利用文字規畫出適當的申請專利範圍,以取得專利權的保護呢?我們先來看看這件專利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claim 1)所界定的內容:

一種由處理器執行、用以傳輸互動式多媒體內容的方法,該方法包含:
獲取缺乏互動能力的媒體片段,媒體片段被界定為用於在顯示器上呈現;獲取包含用以添加互動式功能至該媒體片段的互動式指令的互動式封裝(interactive package),該互動式指令包括玩家輸入處理指令、用以添加額外顯示器元素至媒體片段的指令,以及對於缺乏互動式能力之媒體片段中原始物件的訊息,其中,原始物件在該媒體片段中未被界定為用於互動式遊玩,而該互動式指令使得與原始物件的互動式遊玩可被實現;

將該媒體片段與該互動式封裝組合以獲得回應玩家輸入的互動式片段;在確認該玩家輸入的同時顯示該互動式片段;以及回應該玩家輸入而動態更新被顯示的互動式片段,其中該方法的操作是通過處理器執行。

簡單來說,請求項1所主張的方法,是將一個「缺乏互動能力的媒體片段」與一個「包含互動式指令的互動式封裝」相互組合,以產生互動式片段,再將這個互動式片段顯示給使用者並隨著玩家輸入進行更新。

光看請求項1的文字敘述,有可能會覺得這樣的界定範圍相當廣泛,比較難具體想像出實際上牽涉的技術方案。除了以上介紹的「對著電視喊出廠商名稱」這樣的互動流程之外,所謂的「回應玩家輸入的互動式片段」當然還有其它實行的方式。

由「實施例」了解保護範圍涵蓋哪些實施方式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這件專利其他的「實施例」,也就是說,究竟這個發明可以用什麼方式實行呢?在其中一個實施例的構想中,互動式的片段提供了有如電玩般的體驗。電視播映廣告時,會顯示「投擲酸黃瓜以加速廣告播放」的指示。接著,使用者可以拿著具有動作感測器的遙控器,模擬投擲動作,將畫面中的酸黃瓜圖示移動到畫面中的漢堡圖示上。此後,顯示畫面顯示廠商的廣告口號「Make it your way!」並隨後停止廣告播映。相較於以上的例子,這個實施例更有玩遊戲的感覺了。

還不只如此,索尼專利還提出將節目內容轉化為互動式遊戲的方案。具體來說,在另一個實施例中,將物件疊加於原先電影影格(frame)上,供使用者進行互動。如圖二顯示,如此一來,使用者一部分地參與了電影的內容而使觀影過程更添趣味。

索尼專利的實施例,也不僅提供具有娛樂性的互動體驗。更利益導向一些,其中一個實施方案還能夠讓使用者在廣告出現時直接購買裡面的商品(圖三)。仔細一想,相較於先前的實施例,這個實施例雖然未必提供任何娛樂效果,但由於其確實符合請求項中所界定的,將缺乏互動能力的媒體片段轉化為互動式片段(供使用者選擇商品、輸入運送資訊等)的敘述,這樣的實施例也受到專利權保護。


圖二:在電影中的一幕中,兩名角色進行對話,而一個「互動式」的罐子放在場景的桌上。
此時,使用者可以對著罐子做出射擊手勢將罐子擊落,而罐子被擊落後的行進軌跡也可以配合融入電影場景中。(public domain)

小結

藉由以上這個索尼專利的介紹,在讚嘆發明人提出的新奇構想的同時,也可以理解到:單一個請求項所保護的範圍,事實上可以涵蓋各種落於請求項文字敘述內容內的實施方案。換句話說,基於索尼專利申請專利範圍的內容,所保護的技術方案不僅限於讓使用者可以快速跳過廣告播映,還可以增加原先非互動式影片(如電影)的娛樂性,甚至是提供使用者即時購買廣告產品的功能。因此,在規畫或解讀專利申請案或專利案的申請專利範圍時,如何採用適當的文字來對技術方案進行保護,以及如何對文字進行適當的解讀,是相當重要的。

圖三:使用者能在廣告出現時,直接購買裡面的商品。(public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