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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新創生物科技公司該如何運作? — 對比「女版賈柏斯」霍姆斯的案件 483 期

Author 作者 洪文敦/美國加州大學化學博士,曾在美國從事醫療診斷試劑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製造;於臺灣從事醫療診斷試劑產品研發、製造及公司經營,現已退休。

今(2022)年年初,有一個世界級的新聞廣為傳播,那就是關於霍姆斯(Elizabeth Holmes)與她的生物科技公司「Theranos」。有人將它做為有趣的茶餘飯後話題,也有人認真研究起個案。

曾經的矽谷新星-Theranos

霍姆斯是美國人,現年38歲,她的父親曾擔任安隆公司(Enron Corporation)的副總裁。在安隆公司於2001年宣告破產之前,擁有2萬多名員工,曾涉入財務造假醜聞;其母親是美國國會職員,曾祖父則是丹麥裔的醫生,霍姆斯長期處於一個優渥的家庭環境中。在就讀於美國史丹佛大學化工系二年級的時候,19歲的霍姆斯毅然決然輟學創業,成立Theranos血液檢測公司。該公司聲稱將提供創新技術服務,只要在指尖採樣極微量的血,便可檢測身上是否有疾病,不論是癌症、膽固醇、糖尿病等檢驗項目,都能在半小時內獲得診斷結果,且價格親民,每次檢測只需2.99美元。這意味著Theranos有望取代70%的美國醫療檢測業務,而這個產業在2017年的年收入約為730億美元。

在Theranos成立的最初10年,霍姆斯透過亮麗外型、卓越的社交能力、年紀輕輕輟學創業,加上在公開場合都穿著同一件黑色高領毛衣和長褲等,猶如「女版賈柏斯」,成功吸引了包括美國前國務卿舒茲(George Shultz)與季辛吉(Henry Kissinger)、美國前國防部長馬提斯(James Mattis),及甲骨文公司(Oracle)共同創辦人艾利森(Larry Ellison)等人。舒茲還公開表示:「這個姑娘,就是下一個賈柏斯,就是下一個比爾蓋茲。」隨著政商界大佬紛紛投入大量資金並為她背書,擔任公司董事會成員,讓Theranos在2014年的估值一度超過90億美元,而霍姆斯的個人資產也超過40億美元。

2015年,霍姆斯被《富比士》(Forbes)雜誌評選為全球最年輕的女性億萬富翁,並入選《時代》(Time)雜誌同年最具影響力100人名單。《財富》(Fortune)雜誌將她評為「年度商業家」,《Inc.》雜誌的封面標題甚至寫著「下一個賈柏斯」。同年霍姆斯也擔任過時任美國總統歐巴馬的「全球創業大使」(Presidential Ambassadors for Global Entrepreneurship, PAGE)之一。隨著霍姆斯及她的公司Theranos受到外界的肯定及吹捧,各方的好奇心也隨之而來。《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記者凱瑞魯(John Carreyrou)〔註一〕在2015年爆出一系列關於Theranos的調查報告,揭露Theranos所使用的無針驗血診斷系統根本造假,不僅血檢結果不準確,大部分使用購買而來的商用儀器。凱瑞魯的報導中引述大量前員工的說法,及檢驗報告對比,才讓所有人驚覺霍姆斯12年來都在撒謊。

在《華爾街日報》發出長篇報導質疑Theranos時,霍姆斯在電視節目中回應:「這就是一個想要改變世界的人會遭遇的事情,他們先說你瘋了,然後開始打擊你,而你最後卻改變了世界。當我們重新站起來,你就能看到成功的Theranos。」但隨著美國多個政府部門包含食藥署(FDA)、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介入調查,加上多起民事及刑事訴訟,導致Theranos的估值從90億美元暴跌至8億美元,最後於2018年被解散。

不過對霍姆斯來說,公司解散後才是災難的開始,也是她個人一系列官司的開始。醜聞曝光當年她34歲,且公司也因而破產;至去(2021)年9月,霍姆斯案開庭,37歲的她被控11項欺詐等罪名。經過4個月的審理,法庭陪審團在審議了7天之後,判定她4項罪名成立,包含欺詐投資人及3項電信欺詐,這些罪名的每一項最高刑罰可達20年。檢控方傳喚了約30名證人,霍姆斯在為自己辯護時承認,Theranos公司的營運中存有錯誤,但也堅持她從未在知情的情況下故意欺騙病人或投資人。

新創生技公司可以造假嗎?

霍姆斯案件目前還在審理中,不過此案不是本文討論的重點。筆者只是以此案件作為引子與對比,以進入本文要探討的中心,那就是「新創生物科技公司該如何運作,是否可以造假?」從上文中我們看到霍姆斯不但不承認她有造假欺騙,而且還認為有一天將會以自己的方式達成最終目標。(在另一個訪談中,霍姆斯甚至告訴採訪人,她現在己經在募款成立下一個公司了!)

霍姆斯在上述案件中有沒有說謊、造假或欺騙?我不知道,也不會為她作任何辯解,只希望在我們進入下一個議題前告訴大家:新創生技公司是可以造假的,有時候是應該造假,甚至是必須造假——說謊——的〔註二〕。如果什麼都實話實說,那做事就太簡單,也沒有壓力,且效率顯然不會太好,甚至永遠也達不到預期目的。

用另外一個方式來說,做事不是不可以造假,而是「停損點」要設定得精準,必須在事情發展到不可收拾前停止說謊,並完成任務或放棄原訂計畫。以下以筆者參與一些國內外研發、生產檢測診斷產品的新創生技公司經驗,分享該如何應用「造假/說謊」的方式達成各項正面且積極的目標。

Theranos 的創辦人霍姆斯。(Glenn Fawcett, Public Domain, Wikimedia Commons)

新創公司並非不能說謊,而是必須設立「停損點」

先說國外的。筆者在美國曾任職於加州一家新創生技公司Microgenics的研發部(R&D)技術主管,我的上司是公司創辦人亨德森(Daniel R. Henderson),他本身也是技術負責人。我曾經為公司將一項產品的有效期從兩個星期,通過R&D延長到了2年。某天,下游合作廠商打電話向我索取產品以進行後續評估,雖然產品當時尚未研發完成,但亨德森告訴對方產品已經做好了。因此我只好一面應付著廠商,一面日夜趕工,最終趕在廠商失去信心、放棄我們之前把產品做出來。

(123RF)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發現,上司亨德森的一個謊言,就會使我們長期忙個不停,更必須在短時間內完成任務,這是謊言的正面作用。在這種說謊/造假的氛圍下,除了壓力外也會有有趣的事情。有一次,公司的一個同仁消失了好幾天,我問另一個同事,他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我們相對一笑,認為另外那個人已經被開除了。但過沒幾天,另外那個人出現了,我們不禁大笑,我們都太敏感了。

還有一次,我與亨德森為了產品相關事情,彼此鬧得很不愉快。我坐在我的辦公座位上,心情不太好,他忽然靠近我說:「來吧,我們走。」(Come on, let us go.)我跟他走到公司門口正要再問,他只說了「跟著我」,並把我帶到他的車上。開車不到5分鐘,到了一大片空地,停了一些小型飛機。他帶我上了他的私人飛機,不到幾分鐘我們就在天上飛了,飛機底下的景色很好,當天天氣也很好,只是我根本沒有心情欣賞,心中除了害怕還是害怕,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我們回到地面了。即使飛行過程不到30分鐘,但是在30多年後的今天,我仍然記憶鮮明,且認為是一個美好的回憶。

(123RF)


我在Microgenics工作了2年半,就被挖角到臺灣。在Microgenics時,我與亨德森常有爭論、衝突不斷,但仍維持良好的雙方關係,這是因為我在研究所時已有基本的訓練了。我的博士班導師會告訴我,他下個月要去參加一個研討會,需要我的實驗結果。我只好日夜為了他做實驗,雖然我知道他要去研討會是真的,不過需不需要用到我的實驗結果倒不一定。謊言有時候真的很好用,我同組的另一個同學有更糟糕的經驗。有一次導師同樣告訴他,需要他的實驗結果去參加一個研討會,因此他只好取消他由加州去紐約與家人共度聖誕節的機票,留在實驗室工作。他的實驗結果有沒有這麼關鍵?沒有人知道,不過教授幫你把取得學位的進度趕出來,也是一件好事。且在另一方面,還教給你一個將來與他人好相處的品德。

回到本文的主題,亨德森用說謊/造假的方式經營他的新創生技公司,有沒有成功?應該是有的。我初到Microgenics時,該公司創立了2年半,員工不到10人,再過2年半,我離開時員工約40人。現在30多年過去了,Microgenics還在運作著,且在中階段時就已經發展成好幾百人的大公司。而亨德森在Microgenics成立約10年時離開了,先後又創立了Calydon、PaxVax、Verndari等公司,且都擔任CEO的角色,亨德森現年已經75歲,還在經營著Verndari。

上述亨德森所引起的兩則題外話趣事,也說明了為維持停損點的正面作用或去除負面作用,有時要鼓勵拉攏,有時則必須使用激烈解雇的配套措施,以完成任務。有人不能配合,只好讓他們先下車了,巴士還要往前走。

謊言分為善意與惡意,但惡意的謊言本來就不該存在

再說國內的實例。當年筆者受聘到新竹科學園區工作,2年半後創立了三生公司。公司草創期要錢沒錢、要人沒人,只好借用說謊伎倆,以期公司可以順利橋接到下一個發展階段。當時我們在研發一個創新技術,正在進行中就有人要來買我們的產品,於是我就請美國一家公司代工生產(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OEM)了該產品,再掛上我們的品牌交給他,說是我們自己做的,對方也接受了,彼此相安無事。過了一段時間,該客戶問我:「你們的產品怎麼跟美國一家公司的產品外觀一模一樣?」我就告訴他,我們的產品外側塑膠匣是向中國買的,可能該公司有相同的來源吧。該客戶相信了,而我們得以繼續賣產品,也同時開發技術與產品。

我們這樣做,不但讓公司有銷售紀錄,也可以向現有股東及募款對象交代公司的進度。有了「進度」,公司資源稍微多了一點,技術與產品開發也才得以繼續。後來我們的技術獲得了第三屆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新研究獎,獲得獎金新臺幣50萬元。而我們的產品,除了銷售本土,還出口至香港及東南亞多國;在香港萬寧藥房,我們的產品與世界名牌並列,且銷售額第一。若是沒有當年的謊言,後來的一大串事情也不會發生了,這是謊言的正面功能。而我們的產品出來以後,當然也用了自己設計的塑膠匣,再也沒有外界的產品外觀跟我們一樣的了。

當年我們的技術受評過程,有一段趣事也值得一記。當時中小企業處派到公司的實地評審團有3人,包括教授及本業的專家。我一個人接待他們。交談不久,其中一位評審問我:「這個技術,生技中心不是也在研發嗎?」我說是的,評審繼續進行。不久有一位評審員就跟我說:「洪先生,我們的問題,你總是繞來繞去,實問虛答,如果我們全部給你打零分,你們如何得獎?」我聽了覺得好笑,就笑出來了,他們也笑了,此時我也不再堅持虛答而講了實話。在評審團離開前,他們跟我說:「洪先生,謝謝你,今天我們跟你學了很多。」他們離開後,一位聽見我們全程談話的同仁跟我說,你把技術機密都告訴他們了,如果他們告訴了生技中心,怎麼辦?我說,不用擔心,最關鍵的機密,還在我肚子裡沒有講出來。就算我講的內容被洩露出去,他們也趕不上我們的。

上述贅言,除了提供讀者一些閱讀趣味,同時說明實話也不一定要先說,假話則要留意停損點;至於有些謊言,明顯不會導致正面結果,那就最好不要採用。

筆者曾在某個機緣下,經朋友介紹而認識一群產業界人士。我們討論著臺灣的生技產業,有人想到一個方案:三生公司是現存的一家生技公司,有得獎的技術、行銷國內外的自製產品,且研發團隊有3個從美國回來的碩、博士,公司形象很好,可加以利用。這些業界人士中,有人有一塊工業用地,可以估價抵用現金,投資三生公司。由於政府有鼓勵生技業發展的相關法規,因此可再以該土地向銀行借錢,待公司有了資金,除了建廠添購設備外,還可轉投資或挪作其他用途。如果業外有獲利,則三生公司就會被外界評為一家有賺錢的生技公司,而且當時三生公司的產品也已獲得美國FDA的銷售許可,若再包裝一下,公司前景想必大有可為。這個構想,對於沒有經驗的外行人來說,可能很有吸引力,但其實整個計畫非常複雜,中間明顯要包含相當多謊言,不僅不容易設定停損點,而且有善意的謊言,也有惡意的,但惡意的謊言本來就不應該存在。當時我試探著跟他們說:「那我的董事長職位讓給你們,由你們來負責經營公司。我當股東及技術總監,負責技術研發。」他們不同意,要我繼續當董事長,負責公司經營。這可好,點子由他們出,事情由他們弄,然後公司由我負責!這次談話沒有結論,後來有再聯繫一、二次,整個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如何訂定謊言的停損點?

我們再談另外一個例子,作為本文的結束,本例子顯示停損點有時候真的很不好定。有一次由我負責進行一個公司的增資案,目標為新臺幣3000萬元,已運作了多個月,也接觸了許多投資人。這段時間,我很在意、也不斷觀察公司高階研究員及投資人的心態。我希望看到研究員對產品開發有發自內心的興趣,不停的用心學習,加強自己的研發能力,並且不計較投入的工時多長;而投資人則是不要太急功近利,必須理解生物科技要放長線來做的。

(123RF)

先說研究員。我平常就不斷灌輸他們,生技產品的開發模式與其他領域不太一樣,學校學到的知識是生物科學,而產品開發需要的技能是「生物科技」。在產業界,你必須長期用心學習建立足夠的生物科技基礎,才有機會把產品開發出來。在我不斷地觀察下,感覺他們並沒有全心全意投入產品的開發工作,我的確是有些失望。

這次增資案的推動,為了給各方有一個正面且積極的感覺,過程中,新的廠房租約已簽訂,新的研發生產設備要從美國訂購進口,初期訂金也付了,投資人有意願投入的金額也足夠了。只是有相當比例的投資人,對生物科技的認識還跟不上實況,將來勢必要安排一些假象來安撫他們,如此額外的資源又會被浪費了。總而言之,目前的研究人員及投資人素質不甚理想,如果未來增資案繼續下去,可能再也找不到可行的停損點,公司也就結束了。後來經過了不眠不休的思考,我獨自做了一個痛苦的決定:取消該次增資案。單是廠房訂金及進口設備的訂金被沒收,公司損失就超過新臺幣100萬元,有些相關人士對我的作法很不諒解,但我也沒辦法解釋到讓他們清楚明白。

在增資案取消後,接下來就必須處理善後工作。包含研發部的高階研發人員得全部去職,新進的研發人員將以大學生為主,可塑性比較高;公司的原股東,有的本次不再投資了,有人則是看到有新投資人要加入讓公司繼續進行,本來很高興的,結果增資案取消了,他們受不了,並對我有許多意見。這部分我只好概括承受、照單全收,我問心無愧,毫無私心。事後我再自我反省,平心而論還是認為這次取消增資案是對的,停損點的選擇也是對的。

有關謊言及停損點,再稍做解說如下。我告訴研究人員,你們要好好投入,認真的充實自己,早日把技術及產品做出來,我正在募資擴充公司,很快就可以看到公司的成長——我只講好的一面,這就是謊言的一種。至於投資人不當的想法,未來對公司的負面影響等方面,相關的研究人員不懂也不會料想到,我也不多講,而我的隱匿也是謊言的一種。另方面,投資人看到公司的研發人員團隊結構,頗為滿意,至於團隊上述讓我失望的一面,我同樣不多講——這邊的隱匿,同樣是謊言的一種。謊言的運用,有時候可以幫助你完成任務、達到目的,但是如果這方面明顯不可行時,就要趕緊設定最佳停損點,並終止原計畫。

這次公司的增資計畫沒有完成,發展步調變慢了,我們也另外做了一個小額增資,以較小但是穩健的步伐前進。事件漸漸平息後,研發部也有了新人加入,重新繼續努力,也使得公司研發技術有所突破,獲得了前述的經濟部的創新研究獎,自家的產品也在國內外銷售,並得到了美國FDA的銷售許可證。

本文到此就要結束了,在結束前,有些問題應該要解釋一下,做個交代。本文題目定為〈新創生物科技公司該如何運作?—對比「女版賈柏斯」霍姆斯的案件〉的相關說明:(一)為什麼只談新創的公司?答案是成熟的公司,各種資源及人力都有足夠的基礎,可以穩健的發展,不必使用過多造假、說謊之類的手段;(二)為什麼只談生物科技公司?其他類別的公司可行嗎?答案是其他類別的公司,應該也可以使用良性的造假說謊等運作手段,本文因為以霍姆斯案作為對比,所以只談生技公司;(三)為什麼公司的運作內容只談造假、說謊,而不包括其他的方式?這是為了作為本文對比的霍姆斯案件,主要內容及爭議點就是有關造假、說謊。若對生物科技公司的管理及運作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作者之前在本刊發表的一些相關文章〔註三、四〕。

〔註一〕約翰.凱瑞魯,《惡血:矽谷獨角獸的醫療騙局!深藏血液裡的祕密、謊言與金錢》,商業周刊,2018 年9 月。
〔註二〕依筆者看法,造假=說謊=騙人,但「不等於單純的實驗數據(exp’t data)造假」,此項目不包括在本文所舉可造假的項目中。文中所言「有時候應該造假」、「做事不是不可以造假」等敍述內容,都明白表示造假是可行的方法之一,不是唯一的方法,也不是非採用不可的方法。 文中明白地敍述「停損點」的概念,就表示說謊是一定要有附加條件的。為了避免讀者誤解,最後加上下列句子:(1)造假不是為了獲得不可告人的私利,而是為了達到更有水準的、預設的、符合道德標準的目標;(2)實驗數據的造假是絕對不允許,任何形式表達的造假都是不允許的。

〔註三〕洪文敦,〈臺灣生物科技發展現況面面觀〉,《科技報導》,第221 期,2000 年5 月。
〔註四〕洪文敦,〈臺灣的生物科技路走得出來嗎?─論台灣生物科技的過去、現在、未來〉,《科技報導》,第261 期,2003 年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