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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牛頓如何想出第一運動定律? 624 期

Author 作者 姚珩/美國加州大學爾灣分校物理博士,專長物理史哲與粒子物理,任教臺師大物理系30年與福建閩南師大3年。

牛頓在1687年的巨著《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Philosophiæ Naturalis Principia Mathematica,以下簡稱為《原理》)一書出版之前,並未寫下過3個運動定律,其中第一定律更是經過1000多年來許多科學家的醞釀調適,才出現的創見,與其說它是實驗觀測的歸納,倒不如說它是西方哲學思維的躍遷或許更恰當一些。定律中的「外力」一詞更是在牛頓之前從未使用過的概念。他是如何發現第一定律?又是為了什麼原因把它當作全書的第一個公理?

思維背景

自然哲學的運動觀

起源於古希臘時代的自然哲學,主要內容是探討自然界裡物體的性質、數量、位置的變化現象,其中位置的變化稱作運動。亞里斯多德(Aristotle)認為運動物體都有其目的地,輕物會往上升,重物會向下掉,因為輕物的最終目標在天際,重物的最終目標在世界的中心——地心。這種物體順著其本性朝向其目的地的運動,稱為自然運動,而不按照自然運動方式的則稱為受迫運動。例如若要讓物體向上運動,則必須用手向上拋擲;要讓靜止在平面上的車子運動,則必須不斷接觸施加作用。在當時已使用推、拉、擠壓這類與「作用」(action)相關的名詞,但並沒有「力」(force)概念一詞。

(123RF)

然而,為何脫離了投擲者的石塊還能繼續運動呢?亞里斯多德認為:投擲者投出石塊同時,他也推動了附近的空氣介質,藉著空氣擠壓石塊,使石塊能持續運動下去。此論述保持著物體的作用必須靠接觸來傳遞的一致性。

不必靠接觸而能繼續運動的原因——衝力

到了中世紀初,當時的學者開始質疑:若石塊繫著一條細繩,水平投出,由於空氣較易推動細繩,因此細繩將被推到石塊前方,而非後方,這與事實不符。為了消除因為引入空氣介質解釋所造成的矛盾,6世紀的拜占庭學者斐勞波諾斯(John Philoponus)認為, 當物體脫離了推動者之後,還能持續運動,是因為推動者給予了物體一個動力(motive force),而這個動力維持了物體的運動。

到了14世紀,法國哲學家布里丹(Jean Buridan)繼承斐勞波諾斯的想法,認為運動物體是從推動者那裡獲得「衝力(impetus),並將該力儲存在物體內部,讓物體繼續維持運動下去。他說:「當被拋物離開投擲者,它會受到投擲者所賦予的衝力推動,只要衝力大於阻力,它便會持續運動下去。」

他破除了亞里斯多德所堅持運動物體必有其目的地的觀點,並認為衝力與物體的速度和所含的物質多寡有關,非常接近於今天所說的動量(momentum),可說是日後所言物體「慣性」(inertia)的最初來源。衝力說代表著作用不必靠物體的接觸來傳遞,而是可由一種抽象的「形式概念」來描述,這個專門術語也一直沿用到牛頓時期。

伽利略不受外界阻礙的持續運動——圓慣性

伽利略(Galileo Galilei)承襲了中世紀的衝力理論,主張物體靠著衝力就得以持續運動下去,他在1632年所著《兩個新世界的對話》(Dialogo sopra i due massimi systemi del mondo, tolemaico e copernicano)的第二天對話裡寫著:

薩爾維阿蒂:假如有一個像鏡子一樣光滑的斜面,……在這傾斜面上放一個球,……球放開之後的情形會是怎樣?
辛普利邱:……我肯定它會自發地沿斜面滾下來。
薩爾維阿蒂:這個球會滾多久和多快呢?記住我說過……在完全沒有外部的和偶然的阻礙。
辛普利邱:……只要斜面延伸下去,球將無限地繼續運動。……若平面不上升,也不下降,平面多長,球體就運動多遠。
薩爾維阿蒂:如果這樣一個平面是無限的,那麼在這個平面上的運動同樣是無限的,也就是說,永恆的了,是不是?


這段對話就是大家經常引用的內容,被認為是伽利略慣性定律的來源出處。但需注意他並未使用球不受「外力作用」一詞,他說的是:在完全「沒有外部的和偶然的阻礙」下,球的運動情形。在此情形下,球會沿著「直線」繼續運動下去嗎?……【更多內容請閱讀科學月刊第6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