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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1拍賣理論 612 期

Author 作者 陳由常/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經濟學博士候選人,主要研究主題為計量經濟學與勞動經濟學。
提起拍賣,腦海中浮現的,可能是藝術品拍賣中,買家此起彼落喊價的場景,又或是夜市攤販活靈活現的叫賣聲。不論是蘇富比(Sotheby's)拍賣會還是夜市競標,都是賣方先宣布底價,再由買家互相競爭把價格不斷喊高,直到不再有人出價,賣方才宣布得標價與獲勝的買家。這種由下往上喊價、出價最高者得標的「英式拍賣(English auction)」,是最為大眾所知的拍賣方式。
 
然而,因標的物的不同或是情況所需,賣家也會採用其他的拍賣方式。如有賣家由高往低喊價直到有買家接受的「荷式拍賣(Dutch auction)」,例如臺灣的花卉批發;也有只能出價一次,且買家互相無法得知彼此出價的「密封式第一高價拍賣(sealed-bid first price auction)」,例如政府工程招標;也有最高價者得標,但得標者僅需支付第二高價的「密封式第二高價拍賣(sealed-bid second price auction)」。以上幾種拍賣方式歷史悠久,廣泛地應用在各種商品與原物料的交易之中。
 
在科技進步且商業模式日益複雜的今天,各種新型拍賣也相應而出。像是網路搜尋引擎在拍賣廣告欄位時使用的「廣義第二高價付款拍賣(generalized second price auction)」,又或是政府在拍賣無線電通訊頻譜(如5G網路)所使用的「同時多回合上升標拍賣(simultaneous multi-round auction, SMRA)」,都是近30年才發展出的拍賣方式。從杯中的咖啡到盤中的菜餚,從手中的電話到腳踩的公共運輸,拍賣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

基於經濟學對於買家出價策略的分析及對買家之間競合關係的洞察,本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威爾遜(Robert B.Wilson)和米爾格龍(Paul Milgrom),不只對於拍賣的基本理論有卓越貢獻,還親身參與了新型態拍賣的開發。最著名就是前文提及的SMRA。據統計,光是在頻譜的拍賣上,SMRA迄今已為各國政府製造約2000億美金的收入。更重要的是,這套拍賣機制能有效的將頻譜分配給有競爭力的廠商,讓新科技能廣泛為社會所用。

接下來,我們會先由基本的拍賣理論說起,介紹拍賣理論中幾個重要的基本概念,並簡述今年兩位諾貝爾獎得主在拍賣理論上的貢獻。文末我們將以通訊頻譜拍賣為例,闡釋兩位獲獎者如何應用經濟學的思考方式,設計出一套消費者、廠商與政府能夠三贏的拍賣機制。

私有價值與共同價值

拍賣理論中,會將拍賣分成「私有價值(private value)」與「共同價值(common value)」兩種類別。私有價值,是指買家對於標的物的估價,不受其他買家影響的情況。像是每年舉辦的「與巴菲特(Warren Buffet)共進午餐」慈善拍賣,由於每個人的願付價格是主觀的,因此可看作是私有價值。……【更多內容請閱讀科學月刊第6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