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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1數位遺產保存的兩大挑戰 542 期

Author 作者 洪朝貴/『資訊人權貴』活躍於部落格與噗浪。抵抗『遙控數位枷鎖』;捍衛『手機刷機自主權』;相信『智慧不是財產 智慧是廣告看板』。(請搜尋)
「想像數位考古學家在逐漸暖化的冰原裡,發現廿一世紀古文明所遺留下來的資料中心。他們四處看看,找到一些零星的英文網頁遺跡。然後定神一看,發現資料裡竟然有完整的挪威文學。突然之間,廿一世紀的挪威之於廿七世紀的人類,就像希臘之於文藝復興。各處的太空殖民地競相以挪威名字命名他們的小孩,人類新的家園行星上的首都將稱為奧斯陸。」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在〈Concept of Digital Heritage〉一文當中如此解釋數位遺產(digital heritage):

數位遺產就是那些「值得為未來世代保存、有長遠價值的電腦產生物」。數位遺產來自諸多社群/產業/專業領域/地域。並非所有數位內容都值得長久保存,但如果我們希望維護數位遺產的連續性,就應該採取積極的措施來保護其中那些值得長久保存的部分。

那麼我們這個世代所創作的數位遺產,能否成為未來世代欣賞/研究/評論/紀念/啟發/尋求靈感的來源呢?其實想要保留數位遺產,有許多困難需要克服。其中至少有兩大待解問題,挑戰著社會整體的共識,不是文化圖資保存單位投入資源就能解決的。

法律
從物理的角度來看,數位遺產較其他實體的文化遺產(例如雕刻、建築、手工藝品)更容易保存–—數位內容很容易零瑕疵、無限量地複製備份。像是電視及廣播等類比技術所呈現的文化遺產,技術上很輕易能將之數位化、複製保存。但是人類自創的法律,卻讓數位遺產的保存困難重重。

哈佛大學法學教授雷席格(Lawrence Lessig)在他的名著《自由文化》(Free Culture)一書當中提到:「儘管廿世紀的文化(幾乎)是由電視所呈現,如今卻僅有一小部分能夠讓大眾看得見。」類比內容的複製雖然會有一點失真,但相較於實體文物的複製,還是簡單很多。且一旦將之轉為數位內容,往後的複製就不會進一步失真。但是為什麼我們的文化如果記錄在報紙上,便可永久保存,記錄在影片上則不然呢?

挪威國立圖書館計畫在2020年之前,將館內所有挪威書籍數位化,不論著作權年限是否過期。本文首段的科幻場景,其實就是《大西洋》(The Atlantic)編輯在報導這則新聞時,對大眾的提醒。在全球,Internet Archvie / Wayback Machine(網路典藏/網頁時光機)計畫就試圖每隔一段時間,對所有網站進行快照備份。但這樣的行動,引來國內及國際智慧財產保護團體的反對。而美國甚至透過自由貿易協定(FTA)的外包裝,強力對各國推動強化智慧財產管制的法案,對於數位遺產保存極為不利。

檔案格式
廠商用封閉的檔案格式綁架消費者,原本的目的是為了長期賺得他們的錢。但它也可能造成數位遺產保存不易。昇陽電腦(Sun Microsystems)公司創辦人之一的麥尼里(Scott McNealy),在他的下賊船的代價演講中便用了淺顯的例子解釋這個道理:


……一旦你開始採用DB2的語言,拿它來開發你所有的應用軟體、訓練你的員工……你便開始把你所有的資料鎖進一個私有專屬的語言。而這種語言的字典/文法/教科書/……的鑰匙就完全掌握在IBM手上。然後你就玩完了。

這些綁架消費者資料的技術措施,經常以遙控數位枷鎖(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DRM)的形式出現。再加上廠商的「計畫性報廢」策略(例如Microsoft Office格式每幾年會改變一次,以便刺激消費、強迫升級),這些檔案格式只要被廠商淘汰,數位遺產保存工作者可能就必須隨之轉換成千上萬文件的格式。即使有能力自行開發軟體、克服這些技術路障,也必須面臨反規避條款(DMCA Anti-Circumvention Provision)其法律層面的打壓。


當然,檔案格式的專利同樣也成為數位遺產工作者的法律路障。所以英國的數位保存中心(Digital Curation Center, DCC)認為,開放檔案格式及開放原始碼軟體等積極的管理,對於數位資料價值的常久保存也是相當重要的。然而今日社會整體(包含各大學及政府機關)所偏好採用的存檔技術,經常欠缺這種考量。筆者曾試圖以「永續經營的資訊政策宣言」喚醒大眾重視此議題,可惜沒有成效。

除了本文所關注的兩大問題,尚有其他替代技術、國家政策、管理規劃等更多面向的議題。早在1995年前後,美國就曾聚集業者、博物館、圖書館、學界、政府等各界人士,共同研究關於數位內容的保存,提出許多架構性的宏觀建議。在《Preserving Digital Information》報告中指出,底層的軟體及硬體載具必然會更迭,因此數位內容的遷移(migration)也是考量重點。對於從事數位遺產保留的人員而言,澳洲國家圖書館(National Library of Australia)的「Digital Preservation Overview」頁面是個很好的閱讀起點。裡頭的資訊不僅概觀保存之層次規劃,也提供具體的技術資訊(如記錄各種硬體儲存媒體的百科全書「Mediapedia」),值得參考。


數位遺產的重點不在於創造產值(就算它有產值,受惠者也是未來世代),而是文化價值,以及向後世及其他國家宣揚我們這個時空、這個小島的文化。今日的臺灣,多數政策圍繞著「拼經濟」(幫少數人而不是大眾)的思維而設計,以致出現部分荒謬的文化資產保護政策。想要實現數位遺產的保存並發揚光大,改變這個價值觀,或許才是臺灣社會面臨的最大第零步挑戰。

1. 遙控數位枷鎖:一大群彼此互不相容的秘密技術之通稱,其出發點在於避免數位內容被盜拷。
2. 反規避條款:若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以規避技術保護措施之方式接觸或利用受保護之著作內容,將產生刑事與民事責任。
3. 永續經營的資訊政策宣言:主張機關團體應有明確的檔案保存政策,確保文件可以長久保存,不受單一廠商控制。


備註:請以文中關鍵詞搜尋更多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