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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1從臺大論文造假談「論文掛帥轉型正義」 421 期

Author 作者 嚴竹蓮/臺灣大學圖書資訊所博士
據報載,臺大教授郭明良等人在著名國際期刊發表的多篇論文涉及造假,科技部已展開學術倫理調查,若結果屬實將予懲處。也有學者認為論文造假的「誘因太高,處罰太低」,建議提高罰則,以杜絕歪風。

討論期刊論文造假需要回到期刊論文審查的本質。西元1665年英國倫敦皇家學會創辦第一本學術期刊《哲學學報》 (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所刊文獻均需先由1~3位學會會員(領域專家)針對研究的創新性與重要性進行審查,至於文獻內容的「真假」或研究倫理相關議題則由作者自行負責。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 ICMJE)出版之醫學期刊編輯與出版建議規範(Recommendations for the Conduct, Reporting, Editing and Publication of Scholarly Work in Medical Journals)亦指出,期刊論文的作者應對於論文準確性與誠信承擔全部責任。今天這套評審機制已普遍應用在世界各國重要學術期刊,一般稱之為「期刊同儕審查(journal peer review)」。

20世紀後期,期刊論文發表逐漸受到學術界的高度重視,因為各類學術評鑑制度包括研究計畫獎助及大學教職聘用與升遷等,多將申請者發表之期刊文獻篇數列為重要審查指標,使得各領域的學者都必須積極在學術期刊發表研究成果,以累績學術成就。學界人士因此鋌而走險、造假論文,以拉抬學術地位,也就不足為奇了。

近年來,西方學術界對於論文掛帥的各項評審制度已有許多批評,美國柏克萊大學於2011年出版的研究報告(The Future of Scholarly Communication Project)指出,大學教職聘用與升遷過度重視期刊論文指標,等同將評審工作委由期刊出版社辦理;而歐盟第7架構支持的跨國研究,亦在二年前發表個人學術成就多面向評審架構(ACUMEN Portfolio),提供研究計畫獎助或大學教職聘用與升遷之審查作業的參考,也是希望改變以往獨厚期刊論文指標的現況。

今天許多西方先進國家已體認到良好的學術評鑑制度、營造健全的學術研究環境,是國家科研競爭力的基礎。還記得 2014年陳震遠論文造假案,使得合著作者之一的教育部長蔣偉寧辭職下臺,當時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表示,學術界長期以來論文掛帥的制度,產生許多不好的效果,也未對學術有所提升,相關單位應該要有所警覺,重新檢討現有制度。

而今又再次出現論文造假事件,學術界的「論文掛帥轉型正義」已經迫在眉睫。

延伸閱讀
1. ACUMEN Consortium, Guidelines for good evaluation practice with the ACUMEN portfolio, 2014.
2. Biagioli, M., From book censorship to academic peer review, Emergences: Journal for the Study of Media & Composite Cultures, Vol. 12: 11-45, 2002.
3. Harley, D., amd Acord, S. K., Peer review in academic promotion and publishing: Its meaning, locus, and future. Berkeley, CA: Center for Studies in Higher Education, UC Berkeley.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