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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1論文作偽事件中審計部與教育部的責任 423 期

Author 作者 劉廣定,臺大化學系名譽教授。
近月來發生了臺大醫學院與生命科學院一些不肖教師與學生為追求虛無的卓越,發生多篇論文變造作偽而被外人揭露的事件,不僅丟盡臺大的臉,也讓臺灣的學界騰笑國際。加上當事人公開謊言卸責,校方態度搪塞敷衍,讓身為臺大人逾一甲子的筆者不僅痛心,對母校的未來憂心,更為臺灣學界道德規範之淪喪而擔心。

臺大的校訓是敦品、勵學、愛國、愛人,以敦品為先而知品德修養最為重要。不但應要求學生重視,臺大的教師本身更須身體力行,否則如何施教?猶記四、五年前有研究經費報銷不實以致一些教授和研究人員遭到起訴,後因中研院長、國科會主委、教育部長與幾位相關的大學校長,出言袒護「學術人才」而以「共業」之謬論,不了了之。當時鄙人曾於民國102年1月7日《聯合報》「民意論壇」投書說:

「學術研究的重要原則包括:講求誠實道德,遵守規則約定。這也是大學教授應有的態度。做不到,有失師表身分,也算不了『學術人才』,其研究成果價值且可懷疑。」
換言之,筆者認為先有操守,才能談學術成就。會在經費報銷上作假,則所謂研究成果可疑,不是什麼「人才」,也不堪為人師表。

現在反過來看,若研究成果竟然是偽造的,其經費報銷是否確實似可懷疑。況且,據悉這些有論文作偽的計畫主持人曾獲數千萬、甚至以億計之國家研究經費。是否審計部應主動地秉公詳核其經費使用是否確實呢?再者,如果作偽屬實,且情況嚴重者,教育部應註銷其研究所學位及教師資格,方能維護臺灣學界之道德規範。

這是審計部與教育部的職責所在,千萬別再以「共業」的歪理為之解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