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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1狒狒之死,動物園的哪個環節出問題?
642 期
Author 作者
林翰佐/本刊總編輯,主修動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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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園的哪個環節出問題?
• 今(2023)年3 月,一隻東非狒狒突然現身桃園地區,在混亂的捕捉行動後,狒狒中彈身亡。
• 除了讓民眾休憩,動物園更具備自然保育教育的使命。不過由於園區管理困難,動物脫逃事件比你想像得多。
• 若是動物園的存在仍具社會意義,動物脫逃又難以避免,社會應負起責任,以更人道的方式處理這類事件。
變調的暖心劇
春暖花開的3 月,臺灣上演著一齣「動物星球」般的實境連續劇:一隻來源不明的東非狒狒(Papio anubis)在桃園地區突然現蹤,在社會上引起一陣漣漪。隨著目擊者們在網路上的分享,狒狒活動的消息開始在臺灣社群蔓延,甚至有熱心的網友繪製牠行蹤路線圖供民眾參考。農政單位也利用媒體提出警告,稱狒狒屬於兇猛的靈長類生物,呼籲狒狒活動區域中的居民需要多加留意,並提供民眾遭遇狒狒時的基本指引:
「遇到狒狒時手中不要有食物,避免吸引其覓食接近…務必放下食物遠離牠,以避免遭受攻擊,確保自身安全。」實際與狒狒近距離遭遇的群眾,緊張之餘似乎也帶著一點興奮之情。據目擊者稱,這隻謎之狒狒並非想像中那般窮凶惡極,不僅會主動避開人群,也具有良好的生活紀律,在進食後還會將果皮整齊地擺放後離去。整個系列新聞宛如臺灣版《狗狗猩猩大冒險》(パン&ジェームズのおつかい大挑戦!),而狒狒屢次逃脫搜捕的劇情又有如《湯姆貓與傑利鼠》(Tom and Jerry)般的曲折,在忙碌的塵世生活中平添一些清新。
在狒狒現蹤後的第18 天,編制混雜的搜捕隊終於發現了狒狒藏身處,一陣警匪對峙般的攻堅行動中狒狒胸部中彈身亡,一齣暖心劇最終以血腥收場。
狒狒是什麼樣的動物?
狒狒屬於猴科(Cercopithecidae),在物種分類關係上,相較於紅毛猩猩,牠與臺灣獼猴(Macaca cyclopis)的血緣更近一些。世界現生的狒狒大約可以分為五種,分布在非洲與阿拉伯半島東側的紅海之濱,大多落腳於草原、稀樹草原或灌木叢區,和大多選擇森林作為棲所的靈長目動物大相逕庭。科學家相信,狒狒因此發展出與其他靈長類動物不同的外貌,包括長得像犬科動物般突出的口鼻部、鋒利的犬齒、近距離的雙眼、厚重的皮毛、短短的尾巴等。現今學界認為的靈長類演化方向是口鼻部的扁平化,兩眼由側面調整至前方,以換取較好的立體視覺,作為森林間擺盪、穿梭時對距離有更好的掌握,狒狒的這番操作有些背道而馳。狒狒是猴科中最為剽悍的一支,牠們生活在天敵環伺的草原及疏林,缺乏森林的保護,因此洪荒之力是生存唯一的支撐。據信早年英國探險隊在非洲初見雄性狒狒力抗花豹,相互撕咬的景象相當震驚。狒狒通常為群體生活,由一隻雄性、數隻雌性及幼體組成一個基本家庭單元,然後由數個家庭組成更為大型的「部隊」(troop)集體行動,一支部隊的總個體數約50~250 隻,但也有更小或更大的族群。狒狒是雜食性的機會主義者,幾乎什麼都吃,破壞性極強,在當地居民的眼中應該不是什麼善類。不過在古埃及,阿拉伯狒狒(Papio hamadryas)被視為是月神托特(Thoth)的化身,有趣的是,在古埃及諸神化的動物之中(豺狼、河馬等),只有阿拉伯狒狒並不是埃及原生的物種。
所以儘管狒狒的外貌並不出眾,其實還是一種相當有故事性的物種。
群體生活、集體行動的狒狒族群
(Charles J. Sharp, CC BY-SA 4.0, Wikimedia Commons)
動物園的社會定位
動物園幾乎是絕大多數人的童年回憶,不過很少人會認真思考它在社會中的定位。如果有一群動物需要以終生監禁為代價,以近乎全年無休的犧牲成就大眾人生中的美好,我們似乎應該負責任地為牠們找個好理由。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動物園的形成與馬戲團有相當深厚的影響。事實上臺北動物園據信最早就是由馬戲團演變而來。早年的動物園以提供民眾休憩、活動為主要目的,除了展示來自世界各地的奇珍異獸之外,也推出動物表演秀等節目娛樂大眾。當時代更迭,動物保護意識抬頭,動物園的本質產生相當大的轉變;設計籠舍時開始考量動物的各項生理需求,除了空間與配置,也會控制溫度與光週期,盡量讓這些住客有家的感覺。動物園的使命也從單純的休憩娛樂,轉而成為教育及保育的平臺。
現今的文明世界需不需要動物園?支持者或許認為動物園的存在仍然具備相當的自然科學教育意涵。但其實現代社會資訊發達,透過拍攝生物在原生棲地生活的影像資料,常常能提供更為正確而鮮活的認知。只是因為想看看這些動物就必須將牠們終生監禁,不知道動物們能否接受這樣的理由?
(123RF)
這裡想要表達的重點是,即便到了21 世紀,動物園仍繼承著人類對動物好奇的各種欲望需求,不論是教育目的還是休憩。這些動物大使們有如漢朝蘇武持節般遠渡重洋,遭受無限期的拘留,為人類及其自身種族之間搭起一條相知的橋樑,這樣的犧牲是否應該值得我們這個
社會給予更高規格的尊重?
(123RF)
動物脫逃事件 其實比你想像的多
筆者大學時期主修動物學,並在年輕歲月時擔任臺北市立動物園義工達三年之久,對動物園的實務運作有所了解,也在服務期間聽了很多的鄉野傳奇故事。雖說都是豢養動物,但想要管好動物園,挑戰比一般農場複雜許多。動物園管理有如電影中某國聯邦的重刑犯監所,裡面收容的「大哥角頭」各異:兇猛的、高智商的,或者兩者兼備的都有,比起農場裡那些「傻白甜」的家禽和家畜,管理難度完全不是同一級別。即便是「臺灣第一」的臺北市立動物園,動物脫逃的故事還是有如《一千零一夜》(One Thousand and One Nights)中的童話故事般豐富。「緝捕歸案」其實是這些故事裡主角最好的結局,不過依照臺北市立動物園的公開新聞訊息,動物脫逃處理SOP 中的第一條便是取槍⸺麻醉槍及上膛的獵槍都要。為了避免困獸傷人,「滅口」永遠是一個選項。
動物園該負整體事件全權責任嗎?
猴命鬧上新聞了,自然要追究事件的責任。謎之狒狒最後確定為六福村動物園所有,動物園因此公開坦承疏失,並果斷地執行人事懲處。新竹縣政府農業局身為主管機關,也以「未妥善管理導致脫逃,在狒狒脫逃後又並未主動通報」的理由,依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7條規定,祭出罰鍰五萬元的最嚴重處罰。由於民憤難平,所以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林務局適時地提出《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逸失保育類野生動物未通報,罰鍰自一萬至五萬元,上修為三萬至十五萬元,並由飼主負擔圍捕費用……」。
(123RF)
綜觀整件事件的善後,弦外之音有著「猴子是你家跑的,簍子是你捅的,所以罰你」的傳統直線邏輯,彷彿只要猴子不跑,世界便一片靜好。如果說動物園的存在仍然具備一些社會意義,而動物脫逃也難以完全避免,這個社會是否應該負起更大的道義責任,以更為人道的方式處理這類的事件?例如由中央協助跨縣市動物園間整合野生動物獸醫資源、透過工作坊精進各種野生動物誘捕回籠的技巧、組建可以相互支援、快速部署的反應小組等。
(123RF)
狒狒已死。筆者希望的是更多動物保護意識的喚起,進而化為行動,讓住在臺灣的這些動物大使有更為人道的對待⸺不論是住在裡頭,還是基於野性呼喚偶爾的外出放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