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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1冥王星重返行星行列? 586 期

Author 作者 編輯部
2006年,國際天文聯合會(International Astronomical Union, IAU)對行星的定義 制定了新的條件:一個行星必須清除軌道上鄰近的小天體。換句話說,這顆星 體必須是其軌道內擁有最大質量的星體, 並且有足夠的質量將軌道裡的其他星體清除。而由於海王星的引力影響了冥王 星,冥王星又與古柏帶(Kuiper belt)上的星體共享軌道,導致IAU決定將冥王星從太陽系的行星名單中剃除。

然而,中佛羅里達大學(University of Central Florida, UCF)的研究團隊近期發 表於《伊卡洛斯》(Icarus)的研究指出, 這樣的行星分類條件並不恰當。UCF的 行星科學家梅茨格(Philip Metzger)的 團隊發現過去200多年來的天文觀測中, 只有1份資料採用IAU 的「清除軌道上 其它天體(clearing the neighbourhood around its orbit)」標準。研究團隊目前 列出超過100顆現階段被視為「行星」 的星體清單,但它們卻不符合IAU對於 行星的定義。畢竟IAU沒有完整定義清除軌道,如果單就字面的意思,沒有任何一顆行星符合,因為大部分行星的軌道都還是包含有許多小行星。

梅茨格表示,行星的定義應該是要基於 星體的內在屬性,而不是其它可以改變 的特質,例如行星軌道的動力學。梅茨 格認為動力學並非恆定,而是會不斷變化的。所以它並不能作為一個物體的基本描述,充其量只能形容為對於物體現階段的一項狀態。另外,梅茨格認為定義一顆星體是否為行星,其中的條件需取決於其質量是否大到使星體成為球型為依據。

Philip T. Metzger et al., The Reclassification of Asteroids from Planets to Non-Planets, Icarus,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