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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0誤入歧途的科學:科學造假和其他失敗-《科學態度》 477 期

Author 作者 麥金泰爾(Lee McIntyre)

對任何關心科學態度的人來說,有人可能會認為造假是個沒什麼意思的話題。造假的人只是在欺騙和說謊,顯然不接受科學的價值觀,不是嗎?為什麼還要多花時間加以檢視呢?

但我建議在此採取一種較為慎重的方法來面對這問題,因為檢視造假不僅有助於我們理解具有良好科學態度的含義,還能幫我們衡量所有可能算是造假的情事。若是對造假行為的看法過於簡單,反而可能會看不清一個事實,即大多數造假的人都不認為自己是故意要去偽造科學記錄,只是覺得自己可以走捷徑,因為他們認為最終數據會證明他們的清白。這樣的觀點,就許多層面來看都是有問題的,但這究竟算是方法論上的失敗還是態度上的,仍有待爭議。欺騙自己在流程上走捷徑無傷大雅,這是否為日後的造假行為鋪路,還是這本身已算是造假行為?行動很重要,但意圖也是。如果一開始並不打算偽造任何東西,只是為了要塑造數據而去做一項實驗,那走到哪一步時算是偏離正軌呢?在之前幾個章節檢視過的那種草率行事的研究(例如P值操縱和「採櫻桃」這類專挑有利自己論證的做法)和之後構成造假的篡改數據或偽造數據,這兩者間可能存在有什麼關聯嗎?科學態度作為一種規範,可以幫助我們釐清這些問題。

不過,我們必須從最嚴重的問題開始。造假是故意捏造還是操縱科學記錄。若只是純粹的錯誤,那並不會破壞對科學的忠誠,因為人都可能會犯下無心之過。但是,在造假,也就是故意造成錯誤的情況下,無疑破壞了一人對科學態度的承諾。在像科學這樣公開且依賴他人工作的活動中,這是完全不被容忍的。當一人立志成為科學家時,就等於是自願承諾要公開和誠實地從經驗中學習。一人造假時,等於是將自己和自己的前途放在優先位置。但是意識形態、金錢、自我和自身利益應當都該擺在證據的後方。有時會聽到有人說在科學中沒有異端,因為科學想法可以來自任何地方。不過,造假就是一種真正的科學異端;這不是在說一人抱持的理論不同,而是這些理論是基於捏造的數據。因此,一般認為造假比錯誤要嚴重得多,因為從定義上講,造假是故意的,這無非是背離了科學態度。

對於科學而言,犯錯並不可怕。只要一人抱持正確的態度,從實證證據中學習,科學本身就能完善地處理錯誤。而且犯錯是一件好事,因為科學史上充滿著這類例子。在這裡我不是要討論那些悲觀歸納論者的講法,他們認為從長遠來看,大多數的科學想法都將被證明是錯誤的。我說的是那些一次又一次將科學推離軌道的重大錯誤和死胡同,像是燃素說(Phlogiston)、熱質說(Caloric)和以太(Ether)。但是這裡必須指出,這些錯誤都不是造假,實際上,在某些情況下,它們是日後得以提出更好科學理論的關鍵。沒有燃素說,可能就不會發現氧氣;沒有熱質說,可能就無法理解熱力學。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科學本來就是期待從錯誤中學習。如果擁抱科學態度,依循證據,那麼終將會根除錯誤。我想有人會嘗試以相同的邏輯來解釋那些由造假引起的錯誤,畢竟要是科學能夠自我糾正,最終也會發現這些錯誤,加以修復。但是,找出故意製造的結果會浪費掉很多的時間和資源,因此大多數科學家會在這裡劃下一條清楚的界限。造假之所以為人詬病不僅是因為其釀成的後果,也是因為這破壞了科學的價值觀。大自然中已經有夠多難解的微妙之處,科學家可不想再去應付欺騙帶來的挑戰。

不過這裡得記住,在科學研究中還存有另一種錯誤來源。在造假和誠實的錯誤間,存有一模糊地帶,在那裡很難看清一人的動機是否純粹。正如之前在第五章中所提到的,科學錯誤可能來自造假,但也可能來自於草率、認知偏誤、執意無知或懶惰。我希望已經將科學態度作為一種減少錯誤的可靠工具,無論錯誤的來源為何。不過,在聲稱造假是背離科學態度最嚴重的行為之際,我們應該要先重新審視如何根據故意和無意的動機來區分這些錯誤來源。

這裡的關鍵在於要明確定義何謂造假。若是將造假定義為故意捏造或竄改科學數據,那就有兩種可能的解讀方式:

(1)若說一人造假,則表示該人故意捏造或竄改數據。
(2)若一人故意捏造或竄改數據,那就表示此人造假。

就邏輯來看,這兩句話並不互相蘊含,因此有可能其中一句為真時,另一句則否。不過就現在的討論中,我認為這兩句都為真。如果有人造假,那必定是故意為之。正如我們在「不當研究行為」(research misconduct)這個較為廣泛的定義中所看到的(見本章的註釋1),如果一個錯誤是由於「誠實的偏誤」或「意見分歧」所造成的,則不視為造假。造假必須要有欺騙的意圖。但是這時我們必須問,一人故意捏造或竄改數據的行為是否就是造假的充分條件。捏造和竄改數據不是隨便一種錯誤,就其定義來講,這是不會意外發生的。因此,一旦涉入這類行為,從那一刻起似乎就自動構成了造假。因此,我們可能會試圖將(1)和(2)合併起來,組合成以下的雙條件定義:「只有當一人故意捏造或竄改科學數據時,才算是造假」。但這仍然留下最關鍵的問題,即如何定義故意。是否可能有更好的方式來說明造假呢?

現在讓我們回到科學態度上,看看這對我們理解科學造假的概念可以有什麼幫助。在這整本書中,我一直在強調科學態度是定義科學的基礎。它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科學的獨特之處,以及何以科學信念背後有一獨特的保證。既然剛剛才說造假在科學中可能是最嚴重的罪行,那麼造假必然對科學態度構成完全的否定。不過,現在先考慮一下以下兩種解釋這一主張的方式:

(3)如果有人造假,那就表示此人沒有科學態度。
(4)如果一人不具有科學態度,就表示此人造假。

這裡顯然有一個問題,我認為論點(3)是正確的,但論點(4)則否。在論點(3)中,如果某人造假,那顯然此人就沒有科學態度。捏造或竄改數據直接衝撞到對實證證據的重視,以及據此堅持或修改自己想法的觀點。那麼為什麼論點(4)是錯的呢?這是個微妙的問題,因為在某些情況下,論點(4)可能是正確的,不過這裡的重點在於,這未必適用於所有情況。要說「如果沒有科學態度,那麼一人就是造假」是一個很大的推定。首先,必須在實證領域進行調查;文學沒有科學態
度,但那又如何呢?其次,這是在假設若一人在實證研究中所抱持的態度是錯誤的時候,那肯定會展現在作為上。但是我們從人類行為中得知,並非總是如此。第三點則是要如何定義故意這個問題?就上面的命題(2)來看,似乎在說要是我們是故意犯錯的,那麼我們就是存心造假。但是這裡的問題是,人的意向存有許多不同的層次,而且一人沒有科學態度的原因也有許多種。

正如在第五章提到的,有些研究人員可能是受到無意識認知偏誤的拖累。或者,也許他們只是懶惰或草率,這樣也算造假嗎?可能有許多未知的心理因素造成一人沒有科學態度,這並不是他自身的過錯。當有人背離科學態度時,不見得是故意的。而這是一關鍵問題。要是有人故意在做研究時走些旁門左道,那該怎麼辦?要如何處理那些達不到最低標準的研究,好比是在第五章討論的P值操縱或「採櫻桃」這類選擇性處理數據的手法?為什麼那些人在刻意這麼做的那一刻時還不算是造假呢?因為要確定是否造假,要問的不僅是這些行為是否刻意,還關乎這是否有牽涉到捏造或竄改數據。請記住我們對造假的有效定義是故意捏造或竄改科學數據(也請記住這是一個雙條件的關係)。一般不會將P值操縱視為造假,其原因不是這樣做的人並非故意,而是因為(儘管這聽起來很驚人)P值操縱並沒有達到捏造或竄改數據的程度。這也許只是在誤導自己在科學中的同業,但沒有捏造證據。有人可能會為了獲取更多數據直到足以發表研究,而這並不完全是在竄改證據。

可將造假與說謊相比。說謊是指明知道某件事是假的還是這樣說。那麼,要是我們沒有說謊但是沒有說出全部真相的情況呢?這顯然是不誠實的,但不太算是說謊。這正是我們在尋找的類比,以此來區分可議的研究與造假間的差別。就標準定義來說,P值操縱、選擇性數據報告之類的不算是造假,因為這並沒有涉及數據的捏造或竄改。然而,這也不是完全誠實的。他們是在沒有造假的情況下故意隱瞞。這可能有違科學態度,但稱不上是重罪。如果是刻意而為,應該期待這些做法能夠遭到揭露和勸阻,甚至期待科學態度(這有助於我們了解造假行為是錯的)可以提供工具來幫助我們做到這一點,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把這些與造假混為一談。

可以將科學態度看成是一道頻譜,一端是完全正直合於標準,另一端則是蓄意造假。造假的標準是故意捏造或竄改數據。一個人可能會因為無意間的錯誤,或是誤導了他人,但還不到捏造或竄改程度,所以可能也無法歸類到後者。在後者這一大類中,我會將許多「輕罪」與身為科研人員的「自由度」相對比。科學態度是程度的問題,並不是全有全無。當某人違反科學態度,而且做出捏造或竄改數據的行為,這時就可以將其視為造假。然而,研究人員的科學態度有可能會鬆動,但不至於做出太過離譜的事(因此,就造假來說,違背科學態度似乎是一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

雖然劃清界限,判斷一人是在哪裡越過造假的紅線,似乎是有用的,但這並不意味著「什麼都行」(anything goes) 就沒有那道界線。以科學態度來標記科學的獨特之處應該能夠幫助我們完成這兩項任務。在本章,我要主張的是,可以利用科學態度來清楚認識造假行為的嚴重性,並以此區分在造假與其他的科學失態間的界限。我希望能夠藉此闡明認識科學態度是會帶來許多好處的,這有助於我們辨別和減少那些離造假不遠的低劣研究。正如在第五章所看到的,科學態度可以幫助我們識別和應對各種錯誤。不過,適當的方法是了解每種錯誤的本質。有些人認為在科學實踐中,只要達不到完全誠實就是很糟糕的。我讚賞這種對科學態度的承諾。然而,即使某些實踐者偶爾出於某種原因行為不當,科學也必須生存下去。

 

為什麼有人要造假?

對科學造假的刻板印象就只是在捏造數據,但這不見得精確。當然,這種事確實會發生,而且是一種特別嚴重的造假,但這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最常見的。同樣有罪的還有那些自以為已經知道一些實證型問題的答案,又因為各種壓力而不想花時間以正確的方式來取得數據。

大衛.古德斯坦(David Goodstein)多年來一直在調查科學造假的案例,並在他那本精彩的《事實與造假》(On Fact and Fraud)中,詳盡分析了這些案例。古德斯坦一如以往宣稱科學會自我糾正,以及科學進程最終還是會發現任何添加的虛假訊息(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後,他提出了一個極為挑釁的主張。他說,以他的經驗來看,大多數造假的人並非是那些故意在科學資料庫中插入虛假資訊的,而是那些想要「幫助解決問題」的人,他們決定走捷徑來找出他們「知道」早晚會獲得證實的真相。他的這種評估讓我們至少應該停下來重新考慮一下對科學造假的刻板印象。儘管肯定有些造假的案例是故意將不實資訊插入到科學資料庫中,但我們應該怎麼評斷那些「幫助者」呢?也許在這裡,說謊的比喻(故意撒謊)比較不適合,或可改成沒耐心的自大狂,他們因為太過自負而想要抄捷徑,不去走其他人都必須遵循的過程。然而,從這個角度來看,這樣的科學造假不單純是出於不良動機,而是因為一人的自大傲慢,認為自己可以簡化科學研究的整個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科學出現之前,就已經有人關注傲慢在尋求知識時的問題。柏拉圖就指出(透過蘇格拉底)在尋求真理的路上,假信念所構成的威脅遠大於單純的錯誤。蘇格拉底再三揭露梅諾(Meno)或歐西弗羅(Euthyphro)這類自以為是者的無知,展現出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為什麼這一點很重要?這不是因為蘇格拉底覺得他自己知道答案;習慣上,蘇格拉底都會說自己無知。這是因為要糾正一錯誤會比扭轉假信念來得容易。如果我們犯的是一個誠實的錯誤,可以被他人所糾正;如果我們接受自己的無知,也許我們會繼續學習。但是,當我們認為自己已經知道真相(這樣的心態會誘使我們在實證研究中偷懶行事),反而可能會錯過真相。儘管科學態度仍然是有力的武器,但傲慢自大更是不容小 的敵人。對自己的無知抱持深切的謙卑,將其銘記於心,便是科學態度的核心。當我們背離這心態,可能就已經走上造假的路。

如果有人堅信著他們只是在朝向真理的路上忙中有失,而做出造假的情事,這樣的態度是否能為他們開脫造假的罪名呢?不會。就像我們不會赦免那些以正義之名而殺人的守衛一樣,選擇走上捷徑的那些「真理促進者」不僅是因為行為失當,而且意圖不良,因此不能擺脫這樣的罪行。即使存在所謂的善意造假,欺騙仍然是故意的行為。不僅在行動上,而且在心態上都是不誠實的。造假是故意捏造或竄改證據,以說服他人相信我們希望他們所相信的。但是,若沒有採行最嚴謹的方法來收集證據,就沒有任何的憑據。在沒有證成的情況下,光是對的,並不是知識。正如蘇格拉底在《梅諾》(Meno)中所言「對的見解與知識是兩回事」。知識是被證成的真信念。因此,即使猜對,造假也會造成科學家在構思想法的過程中短路。無論出於何種動機,造假的人都充分了解這不是按照科學應該進行的方式。無論他是要「加入不實資訊」還是抱持「協助尋找真理」的心態,在這裡並不重要。光是「自以為是」的傲慢就不只能夠否定其結果,也包含其過程。而在科學這個本來就充滿偶然和驚訝的過程中,假信念的危害無處不在。


〔註釋1〕儘管目前對此有不同的定義方式,美國聯邦對不當研究行為的標準是指「在提案、執行、審查研究或報告研究結果時」,故意「捏造、操縱或抄襲」。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份定義有進一步補述「不當研究行為並不包括誠實的錯誤或意見分歧」。請參閱 https://www.aps.org/policy/statements/upload/federalpolicy.pdf。這符合多數大學的政策。有一則關於一所大學嘗試根據聯邦準則提出他們定義的故事,當中充滿周詳的思考,請參見David Goodstein, On Fact and Fraud: Cautionary Tales from the Front Lines of Scienc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0), 67. 古德斯坦在當中特別提出一個微妙的問題,為什麼大學對違禁行為的定義太過寬鬆,或是將造假與其他形式的不當研究行為混淆在一起可能不是一件好事。加州理工學院的完整政策可以參見 Goodstein, On Fact and Fraud, 136.
 

書 名|《科學態度 : 對抗陰謀論、欺詐,並與偽科學劃清界線的科學素養》
作 者|麥金泰爾(Lee McIntyre)
譯 者|王惟芬
出版社|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2021 年7 月28 日

對科學的似乎攻擊沒完沒了。陰謀論者、氣候變遷否定論者、地平論者⋯⋯他們聲稱所謂的科學「只是一種理論罷了!」科學家被政治所操弄、向大眾隱瞞真相。這些人自詡為當代的伽利略,被科學的裁判所壓迫。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為了捍衛科學價值,科學哲學家們力圖劃出一道界線,將科學與非科學區隔開來,以指出科學的與眾不同之處——科學是如何帶領人們認識世界,一步步邁向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