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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
- 535期-鑑識科學(7月號)
文章專區
2014-07-01以微知著,驗明正身—生物鑑識
535 期
Author 作者
蒲長恩/法務部調查局鑑識科學處副處長。
利用生物技術輔助辦案,以科學的角度用來判斷加害者、被害者等之身分,是現代鑑識科學一項重要工作。憑著一點點微量的唾液或血跡,透過高準確性的分析,即可能成為釐清案情的重要證據。
現代生物鑑識實驗室,也就是在司法上專責生物鑑識的所屬單位,其業務主要包含:一、個化鑑定與比對,二、親子血緣(親緣)關係鑑定,三、動植物與其產製品種屬、個化比對。此類實驗室案源(或服務對象)主要係受理各級法院及檢察署之囑託辦理各類民、刑事案件之生物跡證鑑定;協辦行政院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辦理關於動植物查驗技術之開發與檢驗事項;為擴大為民服務範圍,協助民眾釐清親緣關係,部分實驗室尚能直接受理民眾申請,辦理親緣關係鑑定。
圖一:現代生物鑑識的技術有助於比對無名遺骸之身分
由於晚近生物技術的突飛猛進與基因分析方法的普及化,生物鑑識的技術由傳統的血清檢測轉變為以DNA鑑識為核心,工作內容大致區分為二大項,其一為便於抽提DNA之跡證類別檢測與前處理,其二為DNA基本技術,短片段重複序列聚合酶連鎖反應(STR-PCR)與儀器(如毛細管電泳)分析。與傳統所使用的血清鑑定相比,DNA鑑定由於具有較穩定、靈敏度高的特性,因此能得到高準確性的結果,在刑事或各類鑑定程序上深受重視。
生物跡證篩驗—DNA鑑定分析之前處理
在實行鑑定工作之前,得先進行一些初步程序,以期能瞭解受測的檢體含有或屬於何種生物物質。生物性證物一般包含暴力犯罪或性犯罪所沾附於物證或被害人身上之血液斑、精液斑、唾液斑,或遺留現場之煙蒂、檳榔渣、兇器,或無名遺骸、毒品吸食者之尿液等。
血跡試驗
主要是利用存在於血紅素的血基質(heme)來催化過氧化氫與呈色劑產生氧化還原反應。由於反應迅速呈色明顯,很適合血跡之初步篩驗,甚至現場勘查人員也能現場操作。本項實驗之後再使用人血鑑定套件,則能進而判別其是否為人血。
精斑試驗
由於精液在波長250~365奈米的紫外光之下,呈現藍色之螢光,如現場人員或實驗室人員以多波域光源掃瞄證物,則可以螢光研判精液斑的存在與否,進一步確認則需檢測精液中之酸性磷酸酵素(acid phosphatase),觀察呈色反應以為判斷。
唾液斑試驗
人類的唾液中含有高比例的澱粉酵素(amylase),其功能為分解澱粉。在唾液斑試驗中,澱粉酵素的存在與否可經由特定的呈色反應判斷,確認檢體是否含有唾液成分。
生物鑑識核心技術—DNA短片段重覆序列
DNA存在於細胞核內之染色體中,攜帶遺傳訊息,而且個體內所有細胞的遺傳訊息都一致。每個細胞核內之DNA序列含有30億個基本單位,可控制生物體所需蛋白質之製造。
人體的DNA上有許多「短片段重覆序列」(short tandem repeat, STR),這些DNA的片段因個體而有所差異;綜合這些不同之處,某地區、國家,甚至全人類個體與個體間就能以此綜合結果加以區分,亦即達到類似指紋般的人各不同之程度。惟同卵多生者仍具有相同之DNA序列。另因DNA具有遺傳特性,所以亦可以運用於血緣關係比對。 ……【更多內容請閱讀科學月刊第53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