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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1IUCN專家如何決定保育物種
610 期
Author 作者
何宣慶/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副研究員。
一個物種要變成的保育類,必須仔細檢討生物學、漁業活動及環境壓力等資料,再經由專家共同決議。透過IUCN物種專家會議,讓專家們在會議上討論物種的現況,以評估是否將這些物種列為保育對象。
筆者長年參與國際間海洋魚類研究及保育活動,也接觸過不少的海洋教育者及媒體,但卻經常發現,大眾雖然對於IUCN、紅皮書(IUCN Red List)、CITES、保育類及瀕危動物等名詞琅琅上口,卻不一定了解這些名詞之間的差異及內容,以至於近期在討論臺灣巨口鯊禁捕的議題上有部分誤解。為此,筆者提供過去參加評估會議的經驗,讓大家了解整個系統的運作方式。
保育物種確認過程
依照國際慣例,一個在國際間全面受到保護的物種會經過三個階段的工作。
首先,由國際自然保護聯盟(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IUCN)下的不同組織依照其專長類群,邀集專家學者針對每個物種進行討論,最後做出決議並發表在專屬網站上。這個決議除了詳細描述物種的分布、族群大小、地理分布與生物學研究現況以外,也會參考漁業活動對整體族群的影響,最後歸入九個大類別中〔註〕,其中易危、瀕危及極危等三類會被列入紅皮書中,這時便已有警惕的作用。
第二階段是經評估過後,將具有特別危急情況的物種評估報告送入國際糧農組織的專家諮詢小組會議(FAO Expert Advisory Panel),決定是否列入討論議題。最後舉行CITES締約國大會(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to CITES,CoP),決議將有危急狀態的物種列入《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CITES)的附錄中,即華盛頓公約(Washington Convention)。禁止這些物種的國際間貿易,但同一個國家內的採捕利用尚不受限制。
最後階段則是各國政府參考IUCN的評估報告、CITES附錄物種及現實狀況,針對部分物種進行立法禁止交易或保育。但各國也會依照自身考量,以特有種制定保育專法,例如臺灣的櫻花鉤吻鮭,這種情況就不一定要參考前述流程,但這樣的專法在國際間並無效力。
IUCN物種專家會議
在2013年時,由於臺灣籌辦國際軟骨魚會議,筆者因緣際會參與了IUCN下的國際軟骨魚專家群(IUCN Shark Specialist Group),並成為該群體的專家之一。往後的幾年偶爾會收到各專家群組寄來的郵件,詢問相關的臺灣物種及市場利用的現況,筆者也都會依實際觀察的結果據實回覆。
去(2019)年筆者同時收到兩個來自南非及日本的邀請,並分別前往物種評估的專家會議。筆者過去雖然也曾獲邀參加此類的會議,但常以自身對漁業了解不深而予以婉拒。後來有資深的學者表示,參與會議其實只需將我們對於每個物種的了解據實以報即可。筆者認為,大眾對多數的物種所知不多,如果身為科學家的我們不盡點心力,其實很難有正確的評估結果,因此筆者後續便開始參與相關的評估會議。
第一個邀請,是IUCN海洋生物多樣性部門(Marine Biodiversity Unit)底下的全球海洋物種評估(Global Marine Species Assessment)小組。這次的會議地點位在南非的德班(Durban),會議主軸雖為西印度洋硬骨魚類的物種評估,但其實範圍並不限於西印度洋的物種,而是包含整個印度西太平洋的類群。筆者研究全球的鮟鱇魚物種十多年,加上對印度太平洋地區海深海魚類的深入了解,因此算游刃有餘。
第二個是來自IUCN軟骨魚專家群組(IUCN SSG Shark Specialist Group)的邀請,會議地點安排在日本的長崎。此次評估的主軸為西北太平洋的軟骨魚類群。雖然筆者對軟骨魚的了解不夠深入,不過多年的野外觀察也讓筆者可以提供建言,納入評估報告中。而當時同行的學者還有研究鯨鯊的徐華遜博士。
筆者前往長崎參與的軟骨魚專家會議。(作者提供)
誰負責物種評估會議?
筆者在第一次參加物種評估會議後,才發現會議並不是由IUCN統一辦理,而是IUCN底下許多不同的組織,且多半是自行尋求經費贊助的非政府組織,在經過IUCN授權後,以統一標準進行物種評估。即使同樣是做魚類物種評估的會議,也不一定有關連。
本次受邀參加這兩場會議的學者,包含全球魚類分類或漁業生物學的專家,搭配從事地區性研究的學者。希望除了有研究相關物種的學者外,還有其他在該地區進行長時間觀察與記錄的觀察者,一同討論出可行的評估指標,避免只聽從一方的說法而造成偏頗。
評估會議在做些什麼?
雖然大部分與會學者都十分有經驗,但也常有首次參與的專家,所以會前都需要相關的說明與行前準備,讓大家了解評估會議的流程及標準。
一般來說,主辦方會將專家學者依照他們的研究領域或類群分成若干個小群組,約3~5人不等,再將分配到的物種逐一拿出來做討論。主辦方事前將會準備在會議上進行評估的物種做成列表,內容包含分類學、生物學及地理分布等,並提供參考文獻給與會學者。而小群組的主持人則會先將物種評估表內的資料呈現給小組成員,再由各個專家提出看法,如果是常見的物種,專家通常能依照現有資訊內容快速地提出適當的評估指標。
但如果遇到尚未被完整研究,或不常見的類群與物種,討論的時間會再拉長,有時甚至會為了一個物種討論半小時以上。當討論結束後還有大家都無法做決定的物種就會先擱置,並連絡其他的學者給予意見,參考他們的意見後再做決定。
最後評估的結果會再由主辦方整理後,上傳至網路上讓參與評估的作者共同審視或修改,待後續所有專家都一致同意後,就會以共同掛名的方式正式發表在IUCN的網站。
〔註〕瀕危等級由低到高分別為:未評估(Not Evaluated, NE)、數據缺乏(Data Deficient, DD)、無危(Least Concern, LC)、近危(Near Threatened, NT)、易危(Vulnerable, VU)、瀕危(Endangered, EN)、極危(Critically Endangered, CR)、野外絕滅(Extinct in the Wild, EW)及絕滅(Extinct, EX)。每個等級都有嚴謹的規範。
延伸閱讀
1. 楊正雄,〈認識受脅物種紅皮書名錄〉,《科學月刊》第577期,2018年。
2. CITES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to CITES, https://reurl.cc/LdXnGx.
3. FAO Expert Advisory Panel for the assessment of proposal to amend CITES appendices, https://reurl.cc/Q3Wav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