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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1中國古代對遺傳和變異的認識
538 期
Author 作者
馮永康/科學史研究者。
在大量的、悠久的中國史書和文獻中,早就出現了各種對遺傳和變異現象的描述與記載。距今大約7000~8000年前,長江、黃河流域的各氏族部落,在長期的採集、種植植物和漁獵、馴養動物等實踐活動中,就開始對原型植物加以選育、對野生動物進行馴化,逐漸培育成栽培植物和家養動物,並且給它們取了專門的名稱。殷墟甲骨文中的黍、稷、麥、禾、牛、羊、豕、犬等字,就是對不同原始栽培作物和家養動物最早的稱呼。經由史料的分析和研究,認為栽培植物和家養動物的品種及變種名稱之出現,就是古代先民意識到生物遺傳和變異現象的具體標誌。
西元前6世紀,簡單的遺傳概念即已形成。東漢《越絕書》中記載,範蠡與越王勾踐對策時,總結當地農業生產的經驗說到「桂實生桂,桐實生桐」。西元前329年,《呂氏春秋》中記載,「夫種麥而得麥,種稷而得稷,人不怪也」。這些簡單的認識表明,當時的人們已把物種性狀的遺傳看成是一般的自然現象。
《東周列國志》在評論〈春秋韓原之戰〉中提到:「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類一直流傳於民間的口頭語,即為古人對生物遺傳現象的一種簡單描述。到了東漢時期,人們對遺傳有了進一步的認識。王充在《論衡.奇怪篇》中說:「萬物生於土,各似本種」。在《論衡.講瑞》篇中又說:「……龜生龜,龍生龍。形、色、大小不異於前者也,見之父,察其子孫,何為不可知?」這些敘述表示,生物親代的遺傳特性(如顏色、形狀、大小等)都能穩定地傳給子代。得知某種生物,即可推知該生物的後代模樣。
《齊民要術》是中國現存最早、最完整的一部農書,作者賈思勰曾多次以「性」或「天性」來表示動、植物間的某些性狀,以及其由上一代傳給下一代的遺傳特性。他認識到桃、李結實的遲早、樹齡的短長,均由各自不同的內在本性所致。粱、粟等作物的子實是否容易脫落,也是緣於世代相傳的不同本性。
西元1378年,明洪武戊午年,浙江龍泉的葉子奇,在《草木子》中寫道:「草木一荄(根)之細,一核之微,其色香葩葉相傳而生也。」「草木一核之微,而色香臭味,花實枝葉,無不具於一仁之中。及其再生,一一相肖。」
清代初期,戴震也指出:「如飛潛動植,舉凡品物之性,皆就其氣類別之。……桃與杏,取其核而種之,萌芽甲坼,根幹枝葉,為花為實,桃非杏也,杏非桃也,無一不可區別,由性之不同,是以然也。其性存乎核中之白,形色臭味,無一或闕也。」這些古書中的記載說明,約從2000多年前開始,中國古代的先民們即已逐步形成了類似近代西方所謂「類生類」的遺傳概念。......【更多內容請閱讀科學月刊第53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