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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11月13日臺大學術倫理調查結果記者會問答實況記錄
422 期
Author 作者
記者李依庭編輯整理
2016年11月,臺灣大學郭明良教授與相關人員在匿名論文同儕審查網站PubPeer上,遭質疑論文圖片重複使用,疑似違反學術倫理。臺灣大學於1月13日針對郭明良等人違反學術倫理案,召開階段性記者會,由臺灣大學副校長郭大維負責說明。
《科學月刊》總編輯蔡孟利(簡稱蔡總編):《科學月刊》兩個月來長期在追蹤這件事情。有關於這份聲明的第4點,臺大說現在已經累積調查16篇,但是實際上在去年12月4號,於PubPeer上面有很明顯證據指控有問題的論文,包括楊泮池校長有7篇、 張正琪有10篇、林明燦有7篇、陳昆鋒有9篇、郭明良有18篇。我第一個問題是,臺大是用什麼的標準決定只調查這16篇,而其他那些都不需要調查?
第二個問題,在上次楊校長開記者會的 時候,有說到他那4篇有掛名的論文,目前正在勘誤之中,但是在這份報告中,完全沒有提到楊校長的論文。能不能請臺大提供楊校長那4篇正在勘誤的論文,他跟期刊編輯的勘誤通訊過程以及勘了哪些誤?那些勘誤之處的原始資料能不能提供給大家?
第三個問題,有關於聲明的第4點之第3項提到JBC2008那篇,這邊只說林明燦教授對論文的貢獻度不足以擔任第一作者,明顯違法學術倫理。但問題是林明燦教授就是這篇論文的第一作者,而且那篇論文整篇就只有 6個圖,從第一張圖到第六張圖都造假,若第一作者不負責,那到底是誰要負責?我想就先提三個問題,請臺大回答。
臺灣大學副校長郭大維(簡稱郭副校長):首先跟各位報告調查的這16篇論文,我們事實上從包括PubPeer上面提到的很多可能的論文都拿出來掃過。在20幾篇我們掃過的論文裡面,有很多論文其實也不是跟郭明良教授有關係的,所以我們後來查證的結果,選出了這些應該要進一步往下調查的。我們同樣也從PubPeer裡面掃了這些所有的paper, 我要跟各位報告,PubPeer是一個匿名網站,所以這個匿名…(蔡總編插話)
蔡總編:我想知道臺大是用什麼樣的標準來篩選說哪些需要調查、哪些不需要調查?
郭副校長:所以我們在PubPeer上面做了相關的調查,把所有郭明良教授在上面可能出現的論文,我們每一篇都做了檢查,之後挑出來這16篇,這第一點。
第二點,共同作者的調查正在進行當中,包括楊校長。那在下一波的階段,我們的重點不只在這2篇撤稿的論文,還有包括其他的共同作者,我們希望能夠盡快釐清他們的責任,這是第二點。
第三點,JBC這篇論文這篇論文其實它是根據一位學生的碩士論文來的,而這位學生的碩士論文由林明燦教授整理之後投稿。而這個論文發生了一些問題之後,我們發現林教授在這個部分的貢獻度其實不足以擔任第一作者。另外一方面來說,其實對於一些內容他也沒有辦法講得清楚,沒有辦法做足夠的說明,這很清楚他並不是第一作者,他沒有這樣的貢獻,他不應該作為第一作者。所以我今天跟各位報告的是在這2篇很清楚的 撤稿論文裡,第一作者跟通訊作者有他的責任,而所有的共同作者,我們都還在清查和調查當中,謝謝。
蔡總編:臺大不要迴避我的問題,我第一個問題是,臺大用什麼樣的標準去檢驗哪些論文是需要調查?如果臺大有一個合理的標準,能不能把你們檢驗的過程,完整的上網,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副校長一直在說林明燦他不足以當第一作者,那他是不是就不需要負第一作者需要負的責任呢? 只因為他拿了別人的data來寫,所以認定他不是第一作者,他不足以擔任第一作者,他就沒有必要負造假之責呢?這是第二點。
第三點,我剛剛很清楚地問,楊校長在上次記者會說,他有4篇論文正在進行勘誤,但我們不曉得是不是有真正在進行勘誤!能不能請他公布他跟期刊交涉勘誤過程中的這些細節,以及是哪些地方需要勘誤?到底那些地方是造假,還是真的只是無心之過?能不能公布原始資料?謝謝。
郭副校長:從PubPeer上面調查出來的資料,上面有些指控,我們會先看他指控到底是不是有理。其實參與調查的成員裡面,包括在美國ORI辦公室(美國學術倫理辦公 室)非常高階、而且是發明Image(圖像) 調查工具的作者,直接就上面可能的質疑來查證是否造假,這些調查成了論文調查的基礎,跟各位知道的學術論文調查是一樣的,我們不會去做任何的釐清。就像各位知道,我們調查的論文也不會是當初一開始各位看到的幾篇。PubPeer是一個匿名網站,可以隨時寫很多東西在上面,因此我們必須要查證,我想這是勿枉勿縱,是必須要做的事。
第二個,所有的共同作者,包括楊校長,這些相關論文我們需要確認這些論文中每一個人所負的責任、做的事情是什麼,也包括有沒有勘誤等等,這些資料都是調查小組在處裡的資料。可是必須要跟各位講,在調查的過程中,這些部分是必須要進行保密的,我們不能對外揭露,不能干擾到整個調查的進行,所以很抱歉,我們沒有辦法提供這個資料。
第三個,其實我跟各位提到,郭明良教授跟其他共同作者違反學術倫理之作為還要進一步調查。我今天跟各位報告的是有三件事情已經非常清楚,也就是我剛跟各位提到郭明良教授違反學術倫理的部分、查詩婷博士違反學術倫理的部分、林明燦教授他違反的部分。可是他們還有其他的責任還在調查,因為必須查清楚,到底有哪幾篇論文、負了什麼樣的責任,之後才能一併的跟大家說明,謝謝。
記者(未說明單位):請問現階段還有沒有辦法對郭教授有任何的懲處?那現階段臺大會進行什麼樣的處理呢?
郭副校長:如剛剛與各位說明,我們希望把所有論文都走過程序,我們就可以看清楚哪篇論文犯了什麼錯誤、需要負什麼樣的責任,最後決定他要接受什麼樣的學術倫理處分。因此現在是第一個階段,我們還沒有辦法跟各位報告他最後該受到的懲處,因為還必須要看他另外8篇還犯了哪些違反學術倫理的作為,整體他應該受到什麼樣的處分。
蔡總編:目前已經撤稿的2篇,NCB跟 JBC,他所犯的錯誤已經是在學術界最嚴重的造假,而且是蓄意造假。難道臺大沒有辦 法就這2篇論文去做第一波的處置嗎?難道要每一篇論文都是蓄意造假才能做處置嗎?任何學術的人只要有一篇造假,那就完蛋了,更何況現在已經有2篇是證據確鑿。
郭副校長:跟各位解釋一下,凡是有學術造假,根據他犯的問題輕重當然必須要做處分,這是必然的。各位已經看到了在我們的初步調查結果裡面,郭明良教授有一個部分我們已經非常確定,其他部分我們還在清查,有多少事情有犯意,還有他負了多少責任在裡面等等。第二個部分各位看到查詩婷博士這裡,其實已經非常的清楚,可是我們還要看還有沒有其他的論文、還有負什麼樣的責任。
當然,對於學術造假這件事情臺大非常重視,他們都應該要負起他們應該負的責任,絕對是的!可是我們希望能夠調查清楚,而且需要跟各位報告,處理的過程中 涉及的人比較多,這16篇論文裡面其實有不少作者,必須要交叉詰問、提出證據、檢驗他們的所有圖片,我們一個一個來查清楚到底誰有什麼樣的責任,那這必須要講得非常清楚,而不能夠含糊帶過。這是為什麼在這個階段,我們不立刻談他應該要負的責任,我們必須查清楚所有人、包含共同作者,誰做錯了什麼事情,最後來跟各位、跟社會大眾報告他做錯哪些事情、他所受到的處分是什麼樣的處分。
作假的人他當然要負起責任,我們在第3階段的時候會跟各位報告,這些人犯了哪些錯誤,所以,再次強調其實現在跟各位報告這3個部分, 郭明良教授、查詩婷博士跟林明燦教授這並不是最後,撤稿這2篇論文的第一作者跟通訊作者的責任已經非常清楚,可是,我們還懷疑裡面有一些東西還要查更清楚,包括郭明良教授除了在指導跟監督上面,還有沒有可能有其他的問題。
各位也曉得我們有約談郭明良教授,他也提供了厚厚一本他與研究人員的交談相關資料。我們也在清查這件事情,若要證明他不是作假、不是他教唆,當然都必須要有證據來查明是或不是,這都需要一些時間。我必需要跟所有社會大眾抱歉,因為有16篇論文,每一篇論文裡面的作者其實有好幾位;那另外有的論文在2004年,各位可以思考在2004年,現在有些共同作者該如何想辦法找到他。
另外跟各位報告在調查過程中,我們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希望當事人說明。各位都知道這必須要有程序正義,要他回答到底是不是他犯的錯誤。犯了什麼樣的錯誤,要交叉的詰問,另外要送給外面的人來做審查,所以必須非常嚴謹的走過程序,而不能夠沒有相關的證據就說這個人該負責任。所以我跟各位報告,非常抱歉,我們需要多一些時間來調查這件事情。
記者(中央社):我跟副校長確認一下,你的意思是說郭明良他現在的責任指導跟監督的疏失,但無法確認說這些是不是他教唆的,是不是?
郭副校長:他指導監督這麼多年來,這麼多論文有錯誤,很明顯已經有違反學術倫理了。那當然您剛提到的部分,這些論文我們正在清查,包括他提供的、跟我們去問的所有的證據,這裡面有沒有他蓄意還是等等其他的造假問題,目前正在清查這件事。那我們希望能夠做到誰做錯、跟違反什麼樣的學術倫理,把他的責任給釐清出來。他當然要負起他的責任,所以結果如果是的話,那他當然要面臨處分。
記者(聯合報):想先問一下副校長,後續的調查時程會怎麼走,最終的結果有沒有預訂什麼時候可以出爐?第二個問題是說,因為調查小組在調查過程當中蠻受各界關注,這幾日有一些傳聞傳出來,就是有調查小組的教授好像疑似在論文被像是報復式的檢舉,然後退出調查小組。這個部份校方有沒有去了解?
郭副校長:根據我們的規定,在開始啟動調查2個月內要有結果,如果真的需要更多時間的話,可以再延長。如果調查報告出來的話,最後結果出來的2個月內校教評會也必須要有決議。也就是說2個月最多再加2個月,然後校教評再2個月,最多在半年內一定要完全的完成。我必須跟各位報告,其實教育部也是規定4個月得以延長2個月,那科技部是初步審查3個月再加2個月,2個部分可以各延長1個月。為什麼是這樣子呢?其實原因是在於說大家的調查必須要非常的嚴謹,必須要看證據來說話。這個是第一點,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我們也會依照這個方式來進行,我想這是第一個部分,所以時間上我們會希望能夠盡快的再往下走。
那也跟各位報告,我們的2個院的調查小組在共同作者的部分,其實也在持續的調查當中,所以這部分我們並沒有停下來。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在調查的過程中,關於調查小組成員我們必須要保持祕密,原因就在於不希望我們的調查工作有任何干擾,所以不論是我們目前的訪談,各位都知道要做些隔離,所以當然在這調查裡面有很多東西不能都由不同一個人跟他講,那大家可能發生訊息不當流通的問題,所以當然我們必須要保密。這個保密也包括調查小組的人員,他不能受到干擾,如果他受到干擾,他得到的調查結果可能會不公正。
另外我必須要指出一件事情,那就是調查小組的成員不需要跟校教評會的主席(學術副校長)報告。調查小組的成員是獨立進行的,我不知道他們是誰在裡面。至於那個人是不是,對不起我不知道!
那當然這也反映一件事情,如果真的是,那更是需要小心,應該讓整個調查過程要非常公正,不要影響到調查的公平性跟公正性,謝謝。
記者(未說明單位):有關於這次論文造假的所有主要當事人都已經有初步的調查結果了,就是唯獨漏了楊校長,因為楊校長的部分是學術界跟社會大眾最關切的一個部分,請問是什麼原因?還有副校長剛 提到說有8篇論文需要繼續調查,那是不是楊校長所共同掛名的4篇都包含在這8篇需要繼續調查的部分?
郭副校長:目前有8篇我們覺得還要繼續進行調查,原因也就在必須要釐清所有人的責任,那裡面的共同作者當然有包括楊校長,還有好多位其他的共同作者都在裡面。我們正在釐清他們的責任在哪裡,沒有調查清楚的話,我們不希望貿然公布。所以我們在共同作者調查這個部分,再往下的調查結果一定會包括楊校長跟其他共同作者,只要我們來得及查到多少,將會公布給各位,絕對不會做任何的隱瞞。
現在我們是先對撤稿的這2篇的第一作者跟通訊作者,先把他的責任告訴各位,當然,裡面還有一些共同作者,也正在清查責任、做交叉的詰問。所以這件事情都在進行當中,不會刻意的迴避任何一位共同作者。
記者(蘋果日報):第一就是你們的新聞稿上面講說12月底已經函覆科技部報告現階段的調查結果。但現在不是說都沒有回覆嗎?怎麼之前的說法好像跟現在的說法又不太一樣?之前說完全都沒有給教育部跟科技部任何的報告。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要確認你們那6個月的時間,剛講6個月的時間是從去年11月開始算起,那現在算是第一階段嗎?那第二階段是什麼時候?第三階段又是什麼時候?這個應該講清楚。
郭副校長:我想蘋果日報問的問題是我們在第5項調查進度的說明。的確,教育部跟科技部都來文請我們回覆目前的調查進度,我們有回覆,可是我們的回覆在調查報告結果出來之前,並沒有告訴他們內容是什麼,我們僅告知會議時間。所以內容大概為我們分別在什麼時候舉行會議、舉行了幾次。因為報告還沒有出來,所以並沒有提供報告內容。而調查小組的成員除了主席是院教評會的主席,根據規定我知道是誰之外,其他的人都不知道,我們也不能夠對外透露,也沒有跟教育部報告這件事情,所以對外都沒有公開。那至於說是不是有人知道所以引起有人辭職,這我毫無所悉,這是第一個部分。
第二個部分,我們會進行多久?其實我跟各位一樣感到非常焦慮,因為這件事情不趕快調查出來,對臺大的校譽有非常大的影響,對整個學校的工作推動也產生影響。我跟各位一樣非常非常的焦慮,院的調查小組也是一樣,這部分我們承擔著非常非常多的壓力!
我們知道社會的期待,我們會努力去做,規定雖然是6個月,我們不希望、絕對不希望超過6個月,當然很希望趕快去進行!我跟各位報告,其實就像剛各位看到在第1頁提到的,我們院的調查小組其實一直在走,包含生命科學院跟醫學院,其實非常頻繁。1、2月還會繼續進行所有的調查工 作,我們希望給各位一個確切的時間,就像各位的期待一樣,也告訴他們是有期限在上面,在剛剛在校教評會也重申了時間限制,我們希望他們一定要達到。所以其實我沒有辦法告訴各位確切的時間,因為他們非常努力在做。我也很抱歉我沒有辦法告訴各位一定在什麼時候,但是我絕對不希望看到花了 6個月的時間才把這件事情調查出來。其實我跟各位一樣非常非常焦慮這件事情,很抱歉我沒辦法跟各位報告一定的時間,不過我覺得一定不會超過6個月,我們一定要把所有事情都走完。
蔡總編:這些有問題的論文,並不是因為實驗無法被重複出來,而都只是因為圖形本身做了某種修改或者是錯誤使用。您提到您從國外請了一位影像處理專家,所以可以很快去篩選哪些需要調查、哪些不需要調查。所以臺大有沒有可能分兩個層次,能不能先跟科學界說明,到底有哪些論文已經是錯誤的、是造假的,先跟科學界、跟社會大眾講,哪些論文是造假、是錯的,請大家不要再繼續引用;究責稍後我們可以接受,因為那的確需要較久時間沒錯。但是到底臺大上了幾篇假的論文,能不能先公告給大家知道?
郭副校長:我們也很想知道那些論文是有問題的,所以我們也在清查包括圖片的部份。那圖片部分其實我們裡面有很多篇論文也查出來哪一些圖片可能有問題,那當然我們也正在查到底誰用了這些圖片,誰需對那些圖片或資料的問題負責。我們希望能夠盡快地跟社會大眾報告,這8篇論文到底哪些是有問題的,當然包括誰應該負什麼樣的責任。我們一定會跟大家講這件事情,那正在調查當中。
蔡總編:我剛的問題並不是說我們要知道誰做了假的圖片,我們只希望臺大能先跟社會大眾、跟科學界講,到底現在有哪幾篇論文是不能相信的;在寫計畫的時候、在做實驗的時候不要再去引用了,他是假的。究責是誰造假,這是第二階段的問題。
既然你都有辦法快速的從PubPeer接近2、 30篇挑出16篇,就代表臺大有能力去決定有哪些圖片是偽造的、哪些不是偽造的,那為 什麼到了這16篇忽然又慢了下來?因為這些 問題論文不是因為實驗重複不出來的,他是圖片出問題,那既然前面有辦法快速的篩選,為什麼沒有辦法快速地先讓大家知道哪 些是假的?特別在去年12月大家計畫都寫 了、都交出去了,如果引用了這些假的論文,怎麼辦?
郭副校長:我們跟各位一樣,也正在查這件事情。其實這些論文的圖片也正在清查,這樣的調查其實要非常嚴謹,兩張圖片要不斷地做高解析度比對,這是要花很多時間的。
不過,因為目前要調查的有16篇,我們先階段性進行,先把最清楚的處理掉,接著第二波的論文還有他的共同作者。所以我們排了優先權順序,以這樣的方式來進行,第一個優先權是針對非常清楚違反學術倫理的論文,跟他的第一作者與通訊作者,我們花了非常多力氣在這邊。同時我們也正在調查相關的共同作者,第二波包括其他論文及他的共同作者。這些論文相關圖片的調查是相當複雜的,我們將工作安排了優先的順序,第一個優先順序就是今天跟各位報告的調查結果。我們也很希望把所有可能有錯誤的論文盡快來告訴大家,目前也努力在做這件事情。
記者(未說明單位):因為現在初步認定就是郭明良教授跟查詩婷都是有違反學術倫理,而這兩位都已經在臺大請辭,假設之後是視情節輕重來懲處的話,最重的懲處大概可以到什麼樣的處分?謝謝。
郭副校長:違反學術倫理這件事情,不論辭職與否、不論是在臺大與否,都應該負起責任,所以不會因為任何人離職或是離開臺大就不調查。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這樣的學術調查之後的結果,在臺大最重的是解聘。那當然還不只這樣子,我們的調查還會報告至教育部,會影響未來他在國內找教職。所以最後再回到第一點來說,不管一個人是不是離開臺大,他違反學術倫理就是違反學術倫理,這件事情會跟著他一輩子。
記者(蘋果日報):我確認一下郭明良教授到底辭職了沒有?另外嚴醫師這個部分好像都沒提到,這是不是也在調查範圍之內?
郭副校長:我先回答第一個問題,郭明良教授到底辭職了沒有?其實郭明良教授在今年在11月25日在媒體提出辭呈,當時本校並沒有收到書面的紙本的辭職,所以11 月28日本校有洽郭明良教師本人。那11月30日本校人事室就收到這個郭明良教授就 11月25日辭職的內容補充自願退休之意。 郭明良教授是在11月28日簽了名,這是第一點。
當然,郭明良教授到底辭職了沒有?學校對這件事情也希望郭明良教授能夠給本校一個明確的答覆。所以其實本校12月的時候,我們也請郭明良教授能夠回覆,在 12月14日的當天下午我們聯繫到了郭明良教授的助理,請他轉知郭明良教授到底他什麼時候要辭職、還是要退休、還是做其他的事情?到目前為止,據我了解,本校還沒有收到進一步的答覆。
第二,郭明良教授在剛剛提到的嚴孟祿教授這件事情,是不是有不當的對價關係,這件事情上面,教育部已經展開調查,本校目前也配合調查正在進行。
(林主秘: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的問題, 如果沒有,今天已經到7點多了,謝謝大家 今天能夠來到我們的記者會,沒有其他的問題,記者會就到此告一段落。)
郭副校長:我想我最後代表臺灣大學跟所有社會大眾致上歉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