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作者
蔡孟利/國立宜蘭大學生物機電工程學系教授。
前言
2016年11月,臺大爆發臺灣學術史上最嚴重的論文造假醜聞,實質涉案人員層級之高、牽連的研究機構之廣、造假持續時間之長均是前所未見。自此案爆發之初至2017年4月30日止,包含邀請外部稿件、讀者投書,以及總編輯具名,發表在科學月刊社的刊物或其他相關媒體版面,與此案件有關的文章超過50篇;涵蓋層面包括事件歷程記錄、科學事實釐清、學倫教育與學倫監察制度的建立與執行之批判。為臺灣科普刊物或組織,第一次對學術倫理事件有如此深度與廣度的文獻記錄。
2016年11月10日是《科學月刊》對臺大論文造假案發表第一篇公開評論的日子。站在2年以後的今天看看在寫這篇評論前1週的經過,對於今日臺大所遇到的窘境,也就不覺得有什麼奇怪的了。
初始
2016年11月4日早上6點半,一位身在國外的友人Z寄了一個網路連結(https://bit.ly/2ShHzH7)給我,然後加了一句感嘆:「納稅人的錢都浪費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PubPeer這個網站,一開始以為是個未發表文章的討論園地,但Z隨即給了我個網址,那是臺大在首頁新聞中,對於剛登上Nature Cell Biology這本頂級期刊的新聞稿(原連結已被臺大撤下)。該新聞稿讚揚年輕的女博士後研究員查詩婷、曾任臺大生命科學院院長而現任高雄醫學大學副校長的郭明良、和臺大醫院的副院長林明燦所完成的重要研究,這3位既是基礎與臨床的完美合作,也是資深與年輕科學家間的傳承組合。
我仔細看了PubPeer這個條目下從2016年11月1日第一則意見到當天的所有討論,發覺這的確是一篇有問題的論文。但因為筆者不是癌症領域的研究者,對於一些分子生物實驗技術的經驗也只停留在1990年代碩士班時期的印象,因此就直接問Z覺得那些關於資料造假的評論可信度有多高,畢竟這方面他比我有經驗多了。當時Z的意見是,那些在PubPeer上所揭櫫的內容看起來確實有問題,而且就PubPeer過去的戰功而言,雖然未必百發百中,但通常抓到的都很準。Z還給了我2個網址連結,一個是PubPeer所揭發的一樁在瑞士的學術造假案(https://bit.ly/2SgFgE3),另一個則是之前《科技報導》上所提過的日本小保方晴子事件(https://bit.ly/2V6XREo)。
當初第一時間我的想法是,如果網路上那些攻擊是對的,科月需要做點事情,至少要有些報導,因為這與近年來科月在內容呈現上越來越重視臺灣科學家的研究成果有關。這些研究成果登上國際重要期刊的臺灣科學家們,會是科月積極邀稿的對象,也因此,若他們是以造假的手段取得成果,那科月就會變成宣傳造假成果的幫凶。不過Z建議我說,PubPeer會將條目上的評論意見轉給該篇論文的通訊作者知悉,讓作者有機會為自己辯護,因此我們可以先等等看郭明良是否會對別人的指控作出澄清,屆時再看看那些詰辯的內容做決定。
雖說決定先等等看郭明良的答辯,但我跟Z說:「這個網站非Nature官方的,我猜郭明良不會去理他們。郭要做的一件事就是,不要讓太多人知道。所以不戰,一定是最高原則。」我也跟Z說:「如果你找得到幾位懂這方面的人,大家都確認這篇是有問題的,你們可以起草一篇文章;但為避免你們的困擾(畢竟郭是大咖),只掛我的名字,我以科月總編輯的身分在國內公開質疑郭(人在科月,職責所在)。」接著還拜託他:「如果有人可以寫篇文章,介紹PubPeer和Retraction Watch這2個網站的豐功偉業,先不提到郭的文章只介紹這2個網站,而我在科月刊登、也上蘋果的即時[註一],這樣郭就會有必須回應的壓力。如果他對具名發表有疑慮,我可以用新聞的方式來處理。」
Z先給我2個網址,一個是介紹PubPeer(https://bit.ly/2EMuySW)、一個是介紹Retraction Watch(https://bit.ly/2V7S3dJ),讓我對這2個網站的屬性有個初步的了解。結束通話前我跟Z說:「如果等個1週郭沒有回應,我就用新聞的方式揭露此事。但我需要懂這方面的人再幫我確認網站質疑的事情確實是真的有問題,這點可能需要你幫我。在臺灣,我猜沒人想碰這件事。屆時我會先請科月的編輯收集資料寫一段PubPeer的介紹,再順道提到國內也有上榜的論文的方式處理。初步看起來,在PubPeer目錄內上榜的華人不少,應該還有其他臺灣的論文在列。」
我重新看了PubPeer上對郭文的質疑,思考著什麼時候以及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報導。目前看起來論文有問題大概是跑不掉了,但,是要等郭明良回覆後,或是等更久,直到臺大開始進行調查後才報導呢?
猶豫中,我就在當天上午寫了2封信,分別給熟悉臺大內部事務的朋友X與Y,問問他們的意見。在這裡我要先說明的是,我從大學到博士班都是在臺大動物系就讀,對臺大生命科學院的人與事非常非常的熟悉;此外我也在臺大醫學院做過1年的博士後研究,認識臺大醫院內不少人。因此,我要打聽臺大內部的各種事情,不管是從內部或是校友的管道,都非常容易。
當天中午,X與Y很快就給我意見。X認為,光憑目前PubPeer上那幾張圖並不足以認定有作假,但如果要調查,那也是臺大或經費提供單位(如科技部)的責任,科月沒有權力、也沒有能力去執行一個學術警察的角色。Y則是簡短的回說:「臺大已在調查此事,建議暫時按兵不動。」
我再次跟Z聯絡,告訴他X跟Y的意見。Z基本上同意他們的看法:「X說的其實有道理,不管是不是大牛,這個事情如果是真的,應該是要更高層提出調查。目前的情況在於不是100%確定是學術不端,我的建議是靜觀其變,然後如果屬實,追蹤報導。」
雖然我對於誰去告訴臺大校方此事感到疑惑,但是既然有消息指出臺大已開始調查,我也同意先等等臺大的調查結果再說。不過,我隱隱地感到不安,擔心的倒不是會不會調查,而是會怎麼調查。Z也寫了一句跟我有同樣疑慮的話:「希望調查也是公平公正,不是護航或派系鬥爭。」他還說他突然想起《驚爆焦點》(Spotlight)這部電影。通話結束前他補了句:「閒晃看到的事件,驚動、有勞您了!」我隨口回道:「這算是媒體人的本分。」
那時候我還只單純地認為這是單一篇論文的問題,基本上算是學術界常見的弊病,臺大、科技部、教育部長年下來,應該會有一套標準處理程序。當然,我也知道在臺灣常常是這樣的:有法條沒執行、有執行但不到位;特別是這種學術倫理的案子,很容易就會以避重就輕的方式處理掉。所以那天接近半夜的時候,我寫了個訊息給Z,說:
「一個媒體的總編輯該有多正氣參天,今天算是個考驗。郭的這篇有造假,大概是事實了,我詢問了幾個行家均是如是觀。但該不該第一時間揭發,我腦中最掙扎的倒不是郭或是那個副院長林會對我如何反擊,而是,我很清楚此事不足以扳倒這2個大咖的通訊作者,但可能會逼死那位倒楣的研究生或博士後,他們鐵定會被逼出來代表接受公審。
因為事實很可能是,郭或林沒有唆使研究生造假,但各種來自郭或林對於成果的高壓要求,迫使研究生造假。所以這2個人大可只一句『我也是被蒙蔽的受害者』輕輕帶過。這件事說實話,進入臺大內部調查,基本上,依臺灣的官場習慣,可以預見不會有什麼大懲處、大新聞。畢竟,郭是排隊選中研院士的人,那個副院長是台大醫院的明日之星,會大事化小的。在這個狀況下,學生或博士後或許會受到些懲處,但應該不會太嚴重,因為太嚴重事情就會鬧大。這也是我的掙扎之處:阻不掉大咖的院士之路,但斷了年輕人的生計。」
事後發展顯示,對於臺灣學術造假之荒誕的認識,當時我簡直是無知到極點。
急轉
當然,在事情還在那樣的初期,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會和我一樣,不會把學術研究的事情一下子就想得那麼不堪。但是比我敏感的Z就回應我說:「我認為這篇文章部分數據有誤是事實,但是否有確鑿的造假證據則尚不清楚,這需要看原始數據。個人看過不少比這篇更嚴重的例子,到後來也是以勘誤做收。對於組織切片的錯誤,我的直覺是有存心舞弊,但經驗不足;而雖然我不確定WB[註二]結果是否有問題,但令人擔心的是這個剪貼手法很高明,有可能是慣犯。」
事情過了2天,指控造假的討論更多了。雖說2016年11月6日,該文第一作者查詩婷首度在PubPeer具名說明(https://bit.ly/2EEAhJz),表示問題只是投稿時弄錯圖形,他們已經都找到原始資料了,也會向期刊提出更正,然而看這個聲明上的發佈時間紀錄「commented Fri Nov 04 2016 18:24:14 GMT+0000 and accepted Sun Nov 06 2016 20:24:18 GMT+0000」,郭明良一夥人顯然在2016年11月4日就企圖止血。
這個聲明有2個令人氣餒的地方:一是這麼重大的論文錯誤,居然只由第一作者出面說明,2位通訊作者完全消失;第二是,從這個聲明看起來,顯然要由第一作者的這位年輕女生主動擔起所有責任,2位通訊作者完全置身事外。雖然頗有臺灣官場的風格,但套在學術工作上,還是讓人難以忍受。
事情並未因為這樣的聲明而平息,反而引起更多造假處被挖掘出來。因此2016年11月7日此夥人又僅以查詩婷具名發布聲明(https://bit.ly/2GF213a),說那些重複使用的圖形均是查詩婷所為,雖然不影響論文結論,不過他們還是決定撤稿,並已在查詩婷首度具名說明當日告知期刊撤稿的決定。
這樣重大的聲明撤稿宣告,居然不是由通訊作者親自宣告!郭明良和林明燦這2個共同通訊作者,完全忘了最基本的學術規矩:什麼是「通訊作者」?就是出事情要擔責任的那個人!
2016年11月5日,經由另一位朋友W傳來的消息,我才知道查詩婷碩士班的時候唸的是臺大動物所,而且這篇文章是她多年工作的心血,經歷1年多投稿後又大修的過程才完成。由於我也是臺大動物所畢業的系友,也因此我很容易就多方了解到一些更細節的狀況。那時候我跟W說:「雖然臺大目前內部調查的結果未可知,但只要媒體開始就細節報導,整個事情的渲染力會很強,畢竟2位通訊作者都是高位者,媒體會很有興趣。事情真相未明,我不多做揣測,原則上《科學月刊》跟《科技報導》也會等臺大正式報告出來後再就報告內容做評論。不過,畢竟其他媒體不會像我這樣謹慎,請您提醒這位年輕的當事人,要有些面對風暴的心理準備,不管她是不是無辜的。」
此外,從PubPeer的整個討論串看起來,這篇論文已經沒有所謂無心之過的問題了,而是變成非常嚴重的蓄意造假事件。這是個重大學術不端的罪名,如果查詩婷要全扛,那是很難承受之重。所以我也請W轉告查詩婷的朋友,可能得注意一下她的情緒,免得出事情。
雖然,在那個當下,我還是覺得或許真是查詩婷一個人的問題,但那時候我所在意的問題重點,是我在跟W談論時所說的:「我這2天在想,每個初入門做研究工作的人,即便對實驗沒有熱情,也不至於一開始就想以造假收場。是什麼樣程度的壓力或誘惑,才會迫使他們鋌而走險?《科學月刊》若要報導此事,我想以這個角度出發。」
關於我所在意的這個問題,Z給我的評論是:「每件看似骯髒的事件背後,都有每個人心中自認合理聖潔的信仰。」
但事情的發展讓我沒能細想這個問題的答案。2016年11月8日,PubPeer的這篇論文條目(https://bit.ly/2Bz6sXq)下出現了一段話:「WTF! I couldn't believe what I saw, when I found the same image were used in two different published paper. The image in Fig. 7f was created by relabeling the image from Fig. 3C in Cell Death Differ. 20(3): 443-55 (2013)」,直指郭明良團隊不僅在這篇文章使用人為變造的數據,而且這些變造的部分內容還來自於郭明良團隊於3年前發表在Cell Death and Differentiation這本知名期刊的論文內容。
11月9日事情在臺大批踢踢實業坊(PTT)傳開了。當天我的決定是先不管臺大如何回應此事,在12月號的《科技報導》我先就PubPeer上的公開資訊做中性的報導。因為《科技報導》是每月15日發行,通常我們在當月9日就已完稿準備送印,所以來不及在11月號刊出。那時我想這樣也好,距離12月號出刊還有1個月的時間,事情應該會在這段期間有個較完整的發展,或許會告一個段落,屆時我們就報導加評論一次完成。
爆發
不過事情不是我們這種普通人想像的那麼簡單,2016年11月10日開始有了意料外的變化。
當天,《泛科學》的科普作家廖英凱先生首先在《泛科學》的官網中,以〈台大生化所論文圖片不當引用,引發學術圈關注〉為題,發表了臺灣第一篇對此事的專業報導,內容很詳實的說明了PubPeer上的討論,文中廖先生還引用了愛因斯坦所說的「造就一位偉大科學家,靠的不僅是智慧,最重要是品格!」來為此事下註解。當天下午,蘋果日報的電子報以〈台大校訊才登頭版誇 研究卻被發現違反倫理撤稿〉在一般媒體中報導此事,傍晚再以〈台大研究登頂尖期刊 遭爆數據疑作假撤論文〉為題補充報導;此外,自由時報的電子報也以〈論文圖像涉造假 台大郭明良團隊接受調查〉刊出了報導。
在自由時報的這則報導中,引述了臺大主秘林達德教授的一段話:「林達德表示,該研究論文比較明顯的錯誤,有1張圖之前已被發表過,該論文又使用同1張圖,只做了小小的修改,學術界稱之為『重複發表的問題』,如果有註明出處,並獲得同意,還可以被接受,但此研究未註明出處亦未獲得同意,明顯有瑕疵,但是否構成造假,仍要由院級委員會調查後判定。」
林達德的這一段話讓我完全不能忍受,不僅故意將大錯說成小瑕疵,還擺明了就是要將全部責任推給查詩婷,完全的棄車保帥之不義做法。
為什麼說是「棄車保帥」呢?因為在2016年11月9日的PubPeer出現另一篇風暴的焦點,那是由臺大醫院副院長林明燦領銜為第一作者,郭明良為通訊作者,發表在老牌的知名期刊Journal of Biological Chemistry(JBC)上的論文(https://bit.ly/2AeGMj3),被發現有跟Nature Cell Biology期刊中這篇風暴起始點的論文一樣的造假問題,手法如出一轍,但是,這篇論文中的作者沒有查詩婷!
不管是基於科月總編輯的公務身份或是在臺大唸了11年書的校友身份,我覺得應該是發聲的時候了。
當天晚上我先擬了篇聲明稿,預計以《科學月刊》與《科技報導》這2份刊物總編輯的公務身份代表科學月刊社發表評論。當時我決定先在科月的臉書(FaceBook, FB)官網刊登,並沒有打算同時就上蘋果電子報。畢竟,這份聲明一出,接下來不知道會遇到什麼麻煩,我得先做些漸進式的嘗試。在發布聲明前,我將稿件先給科學月刊社的理事長曾耀寰老師看過,他是科學月刊社的實際掌舵者,在我將麻煩攬進來之前,得先聽聽他的意見。結果理事長除了給些修辭的意見外,關於我的作法,他的意見很乾脆,就「很好」。既然如此,我就放手一搏了。
在發文之前,我想了想,還是先給Z再幫我檢視一下文稿。畢竟,我開始要對抗的是菁英如雲的臺灣大學,說實話,我還真怕第一篇評論發出之後就被回擊到體無完膚。Z仔細的幫我讀過後,除了修改些文句外,還說了個很有趣的推測:「這個雪球其實臺大高層如果不攔,應該會滾很大。很邪惡的想法是,繼續查下去,臺大醫院的人事布局會被打亂,所以主政方應該是想大事化小,或把責任歸給小朋友,但也許院內的派系鬥爭,會讓真相最終浮現水面。」
2016年11月10日晚上11點48分,科學月刊社對於臺大學術造假案發表了第一篇評論(https://bit.ly/2QKj8Fo)。這篇評論主要是針對自由時報所報導的臺大主秘暨發言人林達德對於此案所做的發言,提出3點質疑,包括:(1)此文多張附圖內容涉及明顯的變造,不只有「重複發表的問題」,臺大不應有大事化小的心態;(2)此文中有張引用之前論文所發表過的圖,然而查詩婷並非此圖所屬原始文獻之作者,臺大對於此圖如何「只做了小小的修改」也應調查清楚;(3)由此事所引出PubPeer揭露另一篇與此篇研究有多數成員重複,發表在JBC的論文所牽涉到之相同爭議,也應一併說明。
文末我還天真地期待:「這些在PubPeer網站上所揭露的事證明確,請臺大以最短的時間,盡速調查事件的真相與責任歸屬,跟大眾做最誠實的說明。」
由於《科學月刊》與《科技報導》都不是一般的新聞性大眾傳媒,評論放在科月FB,一開始能夠觸及的讀者有限。為了讓臺大校方能盡快看到我們的評論意見,也希望臺大校方能盡快積極改進處理的方式,我在隔天,亦即11月11日下午主動寫信給臺大主秘暨發言人林達德,這封標題為〈關於台大團隊所涉及嚴重的學術倫理之問題〉的信是這麼寫的:
「林老師,這件事情在我昨天以科學月刊總編輯的身份寫這篇聲明之後,又有更多驚人的事例陸續傳出,現正在查證中。請校方要正視此事在網路時代漫延與全民舉證的嚴重性。」
信寄出之後沒多久,林主秘就回了一封信,信中說臺大校方給媒體的文字說明是:「11月6日郭明良教授研究團隊因所發表之論文有違反學術倫理之疑義,立即主動通知學術期刊主編撤稿,同時提請校方調查是否有違反學術倫理相關事宜。該論文第一作者查詩婷博士後研究員對於論文有所瑕疵已主動辭職,以示負責。本校已啟動籌組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對該論文是否有違反學術倫理進行調查及審議。」
不過隨後林主秘又發私人的FB訊息給我,質疑我在評論中這句「臺大不應有大事化小的心態」太過於主觀,為何我事先就設定臺大要大事化小?他認為我不應該以個人主觀引導讀者認為臺大想大事化小。我當下也立即回了訊息:
「昨天我引用自由時報的新聞內容,許多媒體也都是刊載同樣的內容。我怕有錯,從下午一直等到晚上,見您或臺大其他官方人員皆無澄清之報導(到現在除了我以外還是無澄清),昨天半夜才引用評論。
我想如果您真正看了所有在PubPeer上的證據,您應該能了解大眾的憤怒。那些大眾不是一般民眾,而是一大群看得懂那些paper的專業人士。目前已在網路上漫延3篇證據俱全的文章了,其他的陸續出來,我們的新聞團隊還在查證中。
我相信我在科月FB上寫的,並無違背一位總編輯的分寸。那已經是我極度壓抑身為臺大校友的不滿下,很持平的評論了。此事已進入公領域評論,我就暫時不在私人通訊上討論跟此事有關的內容,以維持我將來報導的公正性。如果就此事有需要跟科學月刊連絡的事宜,請在敝刊FB上留言。真的很抱歉,基於媒體總編輯的立場,我只能先這樣做。」
未結
林達德主秘在第一時間對我的質疑讓我警覺到一件事,那就是接下來我可能會面對不少人情上的困局。就前面曾經提過的,我在臺大唸了11年書,再加上1年的博士後研究工作,總共有12年的人生在臺大裡面度過。如果也把近幾年持續與臺大內的朋友所進行的交流算在內,任何一位在臺大理、農、醫、電資、生科學院內的現職人員,不管是教師或是行政人員,即便不是直接認識,頂多透過1或2個共同朋友中介我就可以聯繫上。就像林達德與我算是舊識,因此可以直接連絡上。
雖然這對我掌握臺大的處理狀況有所幫助,但同時也是我處理此事的一大困難。11月11日,PubPeer出現更多臺灣的問題論文時,一位朋友V就直接問我說:「如果你的好朋友,例如aaa與bbb,也涉入這個造假案的時候,而且看起來證據確鑿,那你會怎麼處理?」;另一位朋友U則問說:「你在宜大或許可以不用擔心被臺大高層恐嚇,但如果你在臺大的師長朋友學弟學妹因你的關係而被連帶關切,那你怎麼辦?」這2個問題一直掛在我心上直到卸下總編輯的職務;我一直擔心這些情況發生,也一直在心裡準備如何處理。
除了這2個會對我產生較大壓力的問題外,朋友T也提醒我「不要淪為臺大派系間鬥爭的打手」。他認為「臺大的派系鬥爭向來嚴重,不要說醫學院與醫院,光臺大生科院內部原動、植物系人馬間的問題就擺不平了。屆時一定會有人把你歸類為某派某系,或是借你的手發佈有利於某派某系的資訊。」這跟Z之前的推論頗為一致,而我在臺大待得夠久,自然也很清楚這樣的狀況。所以日後我在處理這件事情的時候,就給自己立下2個原則:一是將來的報導與評論,都要基於科學文獻、官方記錄、調查單位或調查人員所提供的可公開資訊,避免使用未經證實的網路消息,讓討論的基礎皆有實際憑據;二是除了與科學內容和學術倫理相關的研究事務、行政制度與法律規定之事項外,其他屬於社會新聞範疇的消息,科月皆不加以評論。
至於我是哪個派系的,我也想得很清楚,就是臺南喜樹萬皇宮三位王爺的乾兒子!這身分很尊榮,其他人間派系我一點都不感興趣。
Z在知道林達德的回應後,建議我要未雨綢繆,考慮引入在野黨的政治力量進來幫忙。但在事件初期的時間點,我還不想把事情搞得太複雜,仍希望臺大能夠自律地處理自己的問題。不過Z也感嘆說「希望您小心平安!這也是為什麼PubPeer一直是匿名制的原因。PubPeer上那些人因為是匿名,所以才可以能挖的都把它挖出來。」我那時感慨的回應道:「說實話,我真的會怕,因為我也不是完全無瑕疵的人,真要針對我挖我的缺失,我應該也是個不光彩的人。但目前科月的發言就是我的發言,無從匿名起;再說,在臺灣匿名檢舉,通常會被河蟹掉。」
正因為我有這樣的自覺,所以當時我在寫完給林達德的回信之後,就寫了私訊給曾耀寰理事長,除了跟他說明我與林達德的通訊內容外,也跟他說「你要有心理準備,我可能會被迫辭去科月總編輯的職務。因為這件事情真要追,目前證據顯示,會掃到臺大最高層。」但曾理事長的回答很輕鬆,他說科月不會被迫讓我辭職,還加了句「別擔心,最多就臺大圖書館不訂科月而已!」
在2016年11月11日晚上,事情有了最新的發展,郭明良宣布辭去臺大的教授職務,至此,整個事件進入完全超乎想像的戲劇化發展。而當時的所有人,應該都無法想像這件事最後居然導致臺大今日產生不了校長的窘境﹝註三﹞,也暴露出臺灣的大學缺乏自治的品格、教育部無法善盡監督之責、科技部沒有進行管考的能力,這些臺灣學術圈不可說的秘密。
[註一]蘋果電子報的即時新聞,有提供版面供國內的獨立媒體刊載文章,獨立媒體可以自由上稿,不需經過蘋果的審核。科月在蘋果推行此合作案之初,就已加入成為合作的獨立媒體之一。
﹝註二﹞西方墨點法(Western blot, WB)是一種用來分析蛋白質常用的實驗方法。
﹝註三﹞臺大第十二屆校長已於2019年1月8日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