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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1CRISPR/Cas9技術專利權的戰爭 423 期

Author 作者 編輯部
【本刊訊】CRISPR/Cas9系統為一種基因剪輯技術,能夠對生物的DNA序列進行修改、切斷等改變,而此系統最大的優點在於操作容易,因此在應用上廣泛且可使用在各種不同模式生物上,對於未來的研究有很大的幫助。

而此系統最早在2012年由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杜德納(Jennifer Doudna)與其合作者卡彭蒂耶(Emmanuelle Charpentier)發表在Science期刊當中,提出了這項技術能夠在試管中精準的切割、修改DNA。而相關的研究則在2013年由麻省理工學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張鋒研究團隊發表,透過運用CRISPR/Cas9技術實際應用在動、植物等真核細胞當中 。

而兩團隊卻為了CRISPR/Cas9的專利權而爭鬧不休,CRISPR/Cas9系統因本身為自然界生物系統而不能申請專利,可申請的是CRISPR基因編輯技術和相關方法。於2013年3月,杜德納申請了CRISPR/Cas9技術的專利,此專利不限定在原核或真核細胞中使用此技術。而在7個月後,張鋒團隊也申請了在真核細胞中使用 CRISPR/Cas9技術相關專利,並使用了優先審查服務(track one),快速的在2014年4月獲得專利。此結果立刻引發杜德納團隊不滿,要求撤回張鋒團隊其專利。CRISPR/Cas9技術的專利權戰爭也就此展開。

雙方為此專利準備了大量資料並由美國專利商標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USPTO)法官透過書面資料、電話往來與相關辯論中進行判斷此專利的歸屬。而在最近,專利商標局的判決出爐,認定張鋒團隊所申請的專利能夠持續擁有,原因在於在張鋒之前,沒有人能夠證明CRISPR/Cas9技術能運用在真核細胞當中,與另一團隊所申請的並不衝突,因此張鋒所提出的專利得以通過並保留。

而在這項判決中,專利商標局沒有取消任何一方所申請的專利權,由杜德納在2013年3月所提出的專利申請也將繼續進行,專利商標局認為兩方所申請的專利有所差別,在不重疊與衝突的情況下,杜德納一方的專利申請與張鋒的專利擁有權都可持續進行與保留。

在這個判決出爐後,杜德納所屬的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還是強調了杜德納與卡彭蒂耶才是CRISPR/Cas9基因技術的第一發明人,並可能將持續進行上訴的動作。

MIT technology review, Patent Office Hands Win in CRISPR Battle to Broad Institute, 201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