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專區

2024-01-01物質是粒子還是波? 物質波環環相扣的緣起與驗證 649 期

Author 作者 張瑞棋/科學史作家,文章散見《科學人》、《工業材料》雜誌、「泛科學」網站、個人部落格《科學棋談》,另著有《科學史上的今天》、《蕭克利與八叛徒》二書。

Take Home Message
• 馬克士威證明光是一種電磁波,赫茲隨後也證實了電磁波的存在。然而,黑體輻射的問題卻無法以波動說解釋。
• 愛因斯坦主張普朗克假想的振子就是光量子,並提出光電效應解決黑體輻射的問題,但此理論與古典物理觀念衝突。
• 德布羅意研究電子和光量子的交互作用,最終提出物質波——所有粒子具有波粒二象性,後續也從電子繞射實驗得到驗證。

 
光究竟是粒子還是波?這個問題打從17世紀近代科學開展以來,就一直爭論不休。先是荷蘭物理學家惠更斯(Christiaan Huygens)於1690年提出波動說,解釋光的折射與繞射;接著是英國物理學家牛頓(Sir Newton)在1704年出版《光學》(Opticks)一書,主張光是一種微粒。由於牛頓在學術上有著崇高無比的地位,微粒說就此定於一尊,波動說則被棄置一旁。直到1803年,同是英國學者的楊氏(Thomas Young)以雙狹縫實驗展現了無法以微粒說解釋的干涉條紋,再加上十餘年後,法國物理學家菲涅耳(Augustin Fresnel)追隨楊氏的腳步,提出更明確的實驗結果與理論基礎。至此,波動說才又死灰復燃,但卻仍然難以撼動微粒說的地位。
 
1865年,英國物理學家馬克士威(James Maxwell)結合電學與磁學,不但推導出電磁波的存在,同時還證明光其實就是一種電磁波,不過這只是理論而已;等到1888年德國物理學家赫茲(Heinrich Hertz)發表實驗結果,才證實電磁波的存在,而且驗證它的速度果然等於光速。人們終於願意相信光是波,而不是粒子。
 
誰知才過沒幾年,波動說就出問題了。
 

黑體輻射的矛盾

19世紀末,黑體輻射的問題讓物理學家傷透腦筋,無人能解。「黑體」最早是德國物理學家克希荷夫(Gustav Kirchhoff)在研究金屬加熱後發出的光譜時,於1862年提出來的假想物體。它會百分之百吸收外來輻射,因此是絕對的黑。雖然黑體完全不反射光線,但會以熱的形式輻射出所吸收的能量,熱輻射的光譜涵蓋不同波長,光譜分布則完全取決於黑體的溫度——溫度愈高,黑體輻射強度愈大,光譜也就往波長愈短的方向集中。
 
現實中雖然不存在黑體,但倒是有樣東西和黑體相當接近,那就是鍊鋼的熔爐。熔爐上有個小洞,外部的光線從洞口射入後,只會在熔爐內不斷反射,不太可能再從小洞中射出。因此洞口散發的光芒就純然是內部鐵水本身的熱輻射,相當於黑體輻射。那麼只要量測洞口的光譜,就可以驗證黑體輻射的光譜與溫度的關係。
 
德國物理學家維因(Wilhelm Wien)從熱力學出發,於1896年提出一條關係式符合高頻區段的數據,不過此式卻與低頻區段有不小差距。四年後,英國物理學家瑞利(3rd Baron Rayleigh)根據電磁學推導出「瑞利-金斯公式」,卻只符合於低頻區段的數據,而且輻射的電磁波還會往高頻不斷攀升。這顯然並不合理,怎麼可能隨便加熱一個物體,就會產生致命的紫外線、γ射線?

 

德國物理學家克希荷夫於1862年提出假想物體「黑體」。(public domain, Wikimedia Commons)

 

橫空出現的光量子

直到1900年底,黑體輻射這個無人能解的問題終於得到解答。德國物理學家普朗克(Max Planck)鑽研維因提出的公式,最後為了引入統計力學計算熵的方式,便假想一種虛擬的帶電振子,果真推導出與實際數據完全吻合的公式。但此公式有一項前提:帶電振子必須有最小的基本能量,而且只和它的頻率呈正比(E=hν,h為後來所稱的普朗克常數)。但這個想法和古典物理的觀念完全衝突,首先電磁波的能量大小應該取決於振幅,與頻率無關才對;其次,能量分布一定是連續的,若有基本單位,不就限制能量只能是基本單位的整數倍?普朗克自己也認為這只是推導過程中的權宜之計,不代表物理上的實質意義。
 
不過當時任職於瑞士專利局的一位年輕職員可不這麼認為。1905年,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發表論文,主張普朗克假想的振子就是光量子,也就是光像粒子一樣有最小不可分割的基本單位,唯有如此才能解釋光電效應中,為什麼只有一定頻率以上的光才能撞出金屬表面的電子。然而光量子假說違背傳統概念,大家還是無法接受。美國物理學家密立根(Robert Millikan)便認為以往的光電效應實驗不夠乾淨,決定另做實驗來駁斥愛因斯坦的理論。沒想到最後他在1914年發表的實驗結果,竟完全吻合愛因斯坦的光電效應公式,反而成為光量子的佐證。……【更多內容請閱讀科學月刊第649期】